• 566454757/2018-00058
  • 二七区法制办
  •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 2018-10-22
  • 2018-10-25
  • 通知
  • 二七政办〔2018〕23号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二七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二七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10月22日

 

二七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50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79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郑政办〔2017〕135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8〕87号)等文件精神,确保《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意见》(郑发〔2018〕14号)落到实处,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监管,进一步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减轻企业负担和减少权力寻租,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牵头、协同联动、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责任,强化组织保障、机制保障、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措施有序推进、落实到位。

依法履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依法履行监管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确保随机抽查监管依法有序开展。

公正透明。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切实做到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文明公正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统筹协调。建立健全随机抽查监管机制,加快抽查监管平台建设,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联合惩戒。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强化抽查结果在信用联合惩戒工作中的运用,严厉惩处违法失信行为,增强震慑力,努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责任分工

区工商质监局负责平台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制定全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区政府法制办会同区编办负责汇总抽查事项清单;各有关部门承担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主体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将此项工作列入工作台账,纳入政府目标考核范围。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组织本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并根据需要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

(四)工作目标

推进监管方式改革,改巡查为抽查,提高政府部门监管的规范性、公正性、透明度和执法效能。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分类建立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涵盖本部门全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和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明确检查依据、检查主体、检查内容、检查方式等,并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报区政府法制办汇总,通过区政府网站统一向社会公示,同时在本单位官网向社会公示。(牵头单位:区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10月25日前)

(二)建立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录库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与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可根据年度随机抽查计划范围涵盖全部被监管对象,并可根据监管对象的类别、风险等级和信用状况分别建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涵盖所有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检查人员,可根据执法检查人员所在岗位、业务专长分别建库,实行动态管理。区工商质监局、区法制办分别对两个名录库采取抽查检查等方式不定期进行核查,确保名录库真实、全面、合法。(牵头单位:区工商质监局、区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10月25日前完成并持续完善)

(三)制定随机抽查细则和实施方案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抽查细则,区政府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各职能部门抽查细则报区工商质监局汇总,我区实施方案报市工商局汇总。各职能部门的年度随机抽查计划,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向社会统一公示。(牵头单位:区工商质监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

(四)编制年度随机抽查计划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监管工作实际情况确定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每年初编制年度抽查计划,并严格按照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开展检查,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检查次数。对市、区政府重点明确的重点检查事项和风险较高的,要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确有特殊情况的,经法定程序审核备案后方可调整。(牵头单位:区工商质监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完成2018年年度抽查计划的上报,以后每年1月底前编制完成并上报)

(五)建立完善部门协同监管平台

各部门要加快平台信息整合。对市场主体的检查,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地方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实施,做到各行政执法部门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统一时限,实现一个平台操作,一个平台公示抽查结果,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对市场主体以外的检查对象,在未整合前由各单位另行安排,并通过官网及时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区工商质监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

(六)严格规范随机抽查行为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要按照确定检查事项、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发布拟检查公告(包括抽查计划编号、名称,抽查任务编号、名称,抽查类型、抽查事项、抽查对象、范围,检查日期、检查机关,抽查对象数量等内容)、组织实施检查、公示检查结果的顺序等依次实施。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开展检查时,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一律不得收取费用。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根据抽查需要,依法委托第三方开展审计、检验、检测、鉴定、评估等产生的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行政执法机关支付相关费用,并纳入部门预算。(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长期)

(七)依法公开并运用随机抽查结果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自抽查结果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予以公示,其中市场主体的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进行公示,公示率要达到100%,接受社会监督,达到“抽查一部分、警示一大片、规范全行业”的效果。对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的公示,依法参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三条的规定执行。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综合运用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等手段,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的自觉性。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后续监管,防止监管脱节。对抽查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法通报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检查对象拒绝接受检查或在接受检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并记录在检查结果中,向社会公示。(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长期)

(八)推行随机抽查与信用监管联动

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检查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建立健全诚信档案。对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行贿犯罪档案等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市场主体,各部门按照联合惩戒和失信企业协同监管的有关规定,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信贷融资等领域实施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长期)

(九)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

对同一检查对象实施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联合完成,做到“检查对象一次性抽取、执法人员一次性选派、检查结果一次性公示”。需要跨部门联合抽查的,要制定跨部门联合抽查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抽查事项、参与联合抽查的部门、抽查时间、抽查比例等内容,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地方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开展。要根据监管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本地跨部门联合抽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政府承担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主体责任,负责监督本级和下级机关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区工商质监局做好全区“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运行管理工作,区法制办督促完善相关细则。区政府建立“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制度,各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行相应职责,明晰本单位“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保障人员和经费

“双随机”监管打破了原有的监管模式,涉及人员、车辆的调配和相关设备的配置,要有相应的人员和资金作保障。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工作需要,将所需经费及早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同时,抽调精干力量充实到工作一线,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双随机工作有序开展。

(三)狠抓工作落实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积极推动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制定本部门的双随机工作细则和抽查计划,完善相关制度,建立任务台账,倒排时间表,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确保进度看得见、流程摸得着、到期见成效。

(四)开展督查考核

要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纳入全区依法行政考核和各职能部门年度工作绩效考评体系,由区“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区督查办、区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对各职能部门进行跟踪督查和定期考评。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部门进行表彰,对推进不得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根据需要,适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监管效能。

(五)加强宣传培训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关键环节。全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注重对抽查结果的宣传报道,弘扬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行为,曝光违法、失信等不良行为,形成守法诚信的市场发展氛围。切实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定期开展专项培训课程,提升执法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

 

  主办:区工商质监局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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