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小微企业园是新动能培育的孵化器、企业成长的加速器、招商引资的新平台,具有企业集聚、产业集群、要素集约、服务集成、治理集中的强大功能。为响应郑州市关于加快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经开区各小微园高质量发展,打造星级产业园,推进优质产业项目的招引落地,实现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高附加值等类型企业的集聚倍增,助推小微园产业体量实现快速提升,经研究特制定《二七区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的实施办法(暂行)》。
二、起草依据
《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郑办〔2021〕7号)
三、起草过程
沟通走访调研各个小微企业园,与园区运营管理单位、园区内成长较快、业态较新、具有代表性的部分优质入园企业进行座谈交流,广泛征求收集关于扶持产业发展的相关意见建议。针对起草的扶持政策实施办法,先后多次征求各小微园运营管理单位、优质入园企业及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等相关业务部门意见,在充分考虑各项建议的基础上,对扶持政策进行了多次修改调整,最终报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
四、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加快小微企业园新业态培育,充分调动园区运营管理单位积极性,发挥园区产业集聚孵化功能,高品质打造一批星级小微企业园,形成专精特新、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规模以上企业集聚的新局面。
五、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第一条是明确了享受扶持政策的对象范围,第二条是介绍了扶持的方式,第三条是关于各项扶持政策的具体内容,第四条是政策申报的标准、时间、流程等内容,第五条是保障扶持政策实施相关机制。
总体要求:包括基本原则、发展定位、建设目标。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开发联动,以国有平台建设为主,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建设和运营,突出生产制造类小微企业园建设。明确小微企业园包括小微企业工业园、科技园、软件园等以及工业园区中面向小微企业的“园中园”。
建设管理:包括建设模式、建设管理、绩效管理。小微企业园要有一定的建设规模,较为完善的配套设施,明确的主导产业、建设单位和专业的运营团队,加强数字化应用管理。具体管理方式为“建设备案、挂牌创建、考核认定”,建设省级小微企业园、建设和挂牌小微企业园坚持自愿原则。
用地管理:对小微企业园的用地出让进行规定,一是按照“标准地”的出让模式,设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亩均税收、能耗和环保等指标,主要是为了加强履约管理,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二是综合比较各地的用地出让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最终建议采用“限地价、竞无偿移交厂房面积和配套用房面积”的方式,进一步体现政府的主导作用。
涉及范围:列入创建名单或认定的小微企业园,建设单位或经备案的入园企业可享受相应扶持政策。符合条件的园区建设单位利用现有工业用地新建、扩建、翻建多层标准厂房及其他生产性用房而提高的容积率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免征城建配套费。
保障措施:包括组织领导、要素保障、宣传引导,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全区小微企业园建设,加大用地保障,特别对利用批而未供、闲置或低效用地建设小微企业园的,优先给予保障。
统筹项目谋划:充分利用低效工业用地建设“园中园”,在闲置厂房、低效土地、老旧工业集聚点等建设小微企业园。谋划产城更新区和核心板块
注重联合招商:会同园区联合招商、举办园区推介会等模式,吸引创新型、科技型、“专精特新”企业入园。
强化问题解决:重点解决制约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的堵点、难点问题,解决好水、电、汽、暖以及土地、规划、环保、安全等方面问题。强化政策宣传,切实落实好用地保障、金融支持、试点示范、减税降费等支持政策。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构:二七区马寨镇人民政府
解 读 人:李 涛
联系方式:0371-67860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