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登记需提供的资料及办理程序
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且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到常住地或户籍地社区申请办理失业登记。
一、申请人员范围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未就业的。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3、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民办非企业业主破产停止经营的。4、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6、城镇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7、其他失业人员。
二、所需资料
劳动者申请办理失业登记,除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外,应提供一下材料:
1、从学校毕业或肄业没有就业经历的,提供毕业(肄业)证明和街道社区无业证明。
2、从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3、个体业主等劳动者停止经营的,提供工商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停止经营或注销登记证明。
4、劳动者失地(失林)的,提供国土资源或林业部门出具的征用土地(林地)证明。
5、军人退出现役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提供安置部门出具的证明。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教的,提供司法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7、享受低保、零就业家庭、残疾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提交相关证明。
8、《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就业失业登记证表
9、4张2寸照片
10、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统筹单一份
以上失业人员提供所需资料到社区进行初审,信息输入郑州市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汇总办证人员花名册后报送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进行审核,查询个人基本信息,失业信息,网上审核通过;报送区劳动保障服务管理中心复核后进行审批办理。
申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登记需提供的资料及办理程序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劳动者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的,应在招用或实现就业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就业登记包括用人单位录用登记和劳动者申报就业登记。
一、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应提交以下资料:
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证明用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2、劳动合同复印件
3、招用户籍不在本地的劳动者,需提供合法的居住证明原件;
4、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5、2寸照片4张;
6、职工授权委托书;
7、就业失业登记表、《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
8、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保的记录。
二、私营企业业主或个体工商户本人申请办理就业登记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本复印件
3、就业失业登记表、《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
4、2寸照片4张;
5、常住地开具的居住证明及就业证明
6、提供缴纳统筹单据一份
三、劳动者(含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办理就业登记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本复印件
2、就业失业登记表、《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
3、2寸照片4张;
4、劳动合同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常住地街道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就业认定证明);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常住地出具的就业证明及居住证明;
7、提供缴纳统筹单据一份。
以上就业人员提供所需资料到社区进行初审,信息输入郑州市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汇总办证人员花名册后报送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进行审核,查询个人基本信息,就业信息,网上审核通过;报送区劳动保障服务管理中心复核后进行审批办理。
二七区劳动保障服务管理中心联系电话:86625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