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及《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8〕278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到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对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2018年7月18日前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和专项清理。经认真研究,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取消证明事项5项。
解读机关:二七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解读人:申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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