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96753349/2019-00003
  • 二七区嵩山路街道
  • 公报
  • 2019-03-30
  • 2019-03-30
嵩山路街道办事处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8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和各级规定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科学部署,稳抓落实。

2018年,根据区政府工作部署,对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具体组织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整理并发布有关政府信息。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就如何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及时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稳妥办理好依申请公开和规范标题及分类等提出具体规定和要求;二是根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梳理总结政务服务事项;三是及时、准确的公开和维护组织机构、动态信息、政务服务、社区(村)建设等栏目信息。

(二)完善制度,提高质量。

按照区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建立并执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前由领导把关审查制度;三是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考核、举报受理、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2018年以来,我办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43条,主要包括组织机构、政府会议、发展计划、通知公告、工作动态、人事变动、工作报告、财政信息、社区建设、党建信息等。其中机构概况2条、财务信息4条、工作动态337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我办设置了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经办人员,直接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妥善处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8年,我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办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办虽然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对《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二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有时未做到及时公开;三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比较单一。

今后,我办将按照《条例》文件要求,加强对工作人员尤其是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形成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同时以提升信息发布效率和内容质量为目标,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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