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福元堂中医诊所,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兴华南街3号2号楼门面房4号,登记号:MACPQJ5L941010317D2182,法定代表人:张聪闻,身份证号:41**************14;主要负责人:陈艳红,身份证号:41**************23。
依据《郑二卫医罚〔2026〕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你单位涉及使用未取得处方人员开具处方及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的行为,违反了《处方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条和第四十七条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
依据《郑二卫医罚〔2026〕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我委依法依规予以撤销你单位《中医诊所备案证》。
特此公告。
郑州市二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