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66454757/2017-00026
  • 二七区法制办
  • 环境保护,治理
  • 2017-07-21
  • 2017-07-24
  • 通知
  • 二七政文〔2017〕67号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二七区农村生活垃圾与生活污水治理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二七区农村生活垃圾与生活污水治理专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7月21日        

 

二七区农村生活垃圾

与生活污水治理专项实施方案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农村生活垃圾与生活污水治理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7〕18号)要求,为加强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优化农村生态环境,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推进全区城乡一体化进程为目标,以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治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项目为抓手,建设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运行机制,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全区农村向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道路进一步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

市、区政府是投入主体,将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所需建设和运行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乡(镇)办、樱桃沟管委会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

(二)突出重点

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项目的重点是完善“村(社区)收集、乡(镇)办转运、区集中处理或“户分类、村(社区)收集、乡(镇)办分类收集中处理”的模式;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项目的重点是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和终端处理设施,实施集中处理。项目应优先安排在主要河流沿岸、水源地保护区、休闲农业观光带及生态敏感区的村庄。

(三)强化管理

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探索建立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分担机制和专业化运营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维护运行,确保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发挥效用。

三、目标任务

从2017年起,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力争用3年的时间,到2019年实现全区14个规划保留村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全覆盖;继续完善村(社区)收集、乡(镇)办转运、区集中处理或“户分类、村(社区)收集、乡(镇)办分类集中处理”的模式,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机制基本建成并运行良好。

2017年,规划保留村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覆盖率达到30%以上;继续完善“村(社区)收集、乡(镇)办转运、区集中处理”的模式。

2018年,规划保留村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覆盖率累计达到65%以上,“村(社区)收集、乡(镇)办转运、区集中处理或“户分类、村(社区)收集、乡(镇)办分类收集中处理”的运行机制基本形成。

2019年,规划保留村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覆盖率累计达到100%,“村(社区)收集、乡(镇)办转运、区集中处理或“户分类、村(社区)收集、乡(镇)办分类收集中处理”的运行机制正常运行。

四、建设内容

(一)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治理

1.根据应纳尽纳原则,能纳入城镇市政污水管网系统的,尽量纳入城镇管网,只投资建设污水收集管网。

2.不能纳入城镇市政污水管网系统的,以行政村为单位,分自然村(多个相连、集中居住的自然村视同为一个自然村)实施,因地制宜选择厌氧+湿地、微动力处理等生态化污水处理技术,主要投资建设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终端设施。

(二)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

1.实行“村(社区)收集、乡(镇)办转运、区集中处理模式的,主要扶持运行经费;

2.实行“户分类、村(社区)收集、乡(镇)办分类收集中处理”模式的,主要支持厂房建设、设施设备和运行经费。

五、建设资金

规划保留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项目的建设投资,市、区两级财政分别分担70%、3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项目的全年运行费用,市、区两级财政分别分担30%、70%;乡(镇)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处理项目按照相关财政规定执行。

六、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农村生活垃圾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农委、环保、国土、财政、发改、审计、爱卫办等相关部门负责做好统筹谋划、综合协调和指导服务。

2.保障措施。区农委要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建设布局要求,编制本辖区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的布局规划。要科学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和每年度工作方案,每个行政村都要有详细的污水管网勘测设计方案。根据年度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具体工作措施等,确保项目推进。

3.严格考核督查。将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对乡(镇)办目标考核体系,作为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奖优罚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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