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区工商质监局人和路所为确保消费者利益,对辖区内品牌生鲜产品销售的主体资格进行了全面检查。在此次检查中发现,有部分销售商户在未取得或者授权已过期的情况下,使用他人品牌的宣传或悬挂门头的情况存在。我所执法人员现场对存在的问题下达了整改通知书,限期勒令其拆除相关的门头或停止宣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