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精神,凝心聚力,积极作为,以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为契机,以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为抓手,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全面做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一)严格监督程序,明确监督内容。实行企业报监、科室转办、区政府交办等三种方式对建设工程实行监督管理,确保辖区工程监督覆盖率100%。制定科学、合理、细化的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对新开工工地进行监督交底,并按监督计划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做好监督记录和下发整改通知书,落实整改,同时辅以必要的行政执法和抽检抽测手段确保各项目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施工。
(二)深化“三年行动”,开展专项检查。开展中小学项目质量专项治理、建筑节能迎部检专项检查、建筑工程施工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专项治理、铝塑板使用专项治理、塑料管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自查等一系列活动,以严把建筑原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质量为重点,准确把握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产生的根源,坚持市场与现场联动、技术与管理并重、质量行为与实体质量齐抓,构建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区工程质量水平。
(三)推进施工标准化,探索监督标准化。在住建部和省建设厅的政策引领下,在市站编制的《郑州市工程质量标准化实施指南》和《郑州市工程质量监督标准化手册》的指导下,要求所有在建项目认真做好施工现场、施工细部做法和工艺以及样板示范等标准化工作,对新开工项目监督交底即要求,并全程跟踪服务,确保标准化管理全覆盖。确保标准化管理和标准化施工理念深入人心,切实在各工地现场体现并落实。探索工程质量监督在监督主体、监督内容和监督运行方面的标准化管理,努力规范监督行为,促进监督水平提升。
(四)开展综合执法,规范建筑市场。区建设局积极组织由局质监站、建管科、监察队、安监站等部门成立的综合检查组,依据省建设厅、市建委各类检查的通知和文件内容,采取“企业自查、检查组抽查”的方式,对安置房项目和中小学项目进行综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