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设局坚持“保质量就是保民生,保质量就是促发展”的宗旨,采取以下三项有效措施,确保我区安置房项目质量过硬、群众满意。
一要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针对区管安置房项目建设规模较大,质量要求较高的特点,严格履行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等基本建设程序,认真落实建设、施工和监理等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抓好关键环节、重点部位的质量控制,形成事前预控、事中监督、事后验收的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
二要加大质量监督检查力度。定期组织开展安置房项目质量专项检查,重点是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实体施工质量、建筑节能以及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检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对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工整改。
三要加强工程质量通病防治。 通过样板引路管理,对分项工程易出现的质量问题提前进行识别,作业前集合特定的人员,有利资源,针对特定的对象从工序、工艺、材料等方面进行样板审核策划、实施验证,形成统一操作验评标准,正确指导后续施工,避免系统性错误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