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保障我区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稳定发展,根据《二七区关于健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治、建”长效机制的通知》二七扫黑〔2018〕12号文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建立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确保全区文化旅游市场和谐稳定,社会安定有序。保障游客安心舒心出行,营造优质旅游发展环境、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重点整治领域
(一)文化市场行业
(二)旅游行业
三、领导分工
(一)文化市场行业整治组织领导及责任区域、人员分工
组长:张凯
副组长:唐欣 王宏 邓卫东
成员: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全体人员
文化市场行业专项行动将我大队执法人员分为两个执法组同时进行。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协调运转及信息报送。
办公室主任:王娇艳
成员:宋晓霞
第一执法组:
组长:邓卫东
成员:周傲园 牛广勇 李尚
检查区域:大学路以西
第二执法组:
组长:王宏
成员:王文杰 黄飞 李辉
检查区域:大学路以东
(二)旅游行业整治组织领导及责任区域、人员分工
组长:王进喜
副组长:张鸿昌 段黎黎
成员:旅游科、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全体人员
检查范围:全区重点旅游企业
三、专项行动内容
(一)涉黑问题:
1、是否存在涉黑场所;
2、日常检查中是否发现涉黑线索;
3、日常检查中是否发现疑似涉黑线索。
(二)涉恶问题:
1、日常检查中是否存在涉恶场所;
2、日常检查中是否发现涉恶场所线索;
3、日常检查中是否发现疑似涉恶线索;
4、是否存在暴力抗法或对待执法处罚态度恶劣现象;
5、对无证无照场所无法取缔或取缔后仍继续营业;
6、对排查中发现的、达到刑事处罚标准的、非法从事出版物发行印刷等黑窝点,立即向公安机关移交。
(三)治乱问题:
1、全面排查无证无照场所,建立台账,并依法进行取缔。
2、对演出市场特别是农村演出市场进行排查,发现非法演出立即取缔。
3、立即取缔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非法售卖图书、光碟等游商地摊。
四、文化市场行业整治有关要求
1、全体执法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将文化市场“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落实到实处,防止走过场。
2、加强文化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大排查力度,对发现的涉黑涉恶场所及线索,及时上报。
3、扩大排查范围,要对经营场所周边环境进行排查,排查经营场所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
4、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力度,除正常日常检查和随机检查外,加大暗访检查次数。
5、保证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值班人员要加强值班纪律,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要认真登记造册。
五、旅游行业重点整治内容及要求
1、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各涉旅企业要在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进行部署,正式启动旅游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对企业内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将其集中反馈移交公安机关和同级纪检监察机关。
2、要强化旅游市场整治。要进一步加大旅游市场秩序巡查检查力度,对旅游行业出现的欺客宰客、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要采取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对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打击、精准打击,切实维护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和游客合法权益。
3、要严防景区“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要积极倡导文明旅游、健康旅游,在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游客服务中心等游客密集场所开展禁止“黄赌毒”警示教育。对景区、星级饭店要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并在显要位置对外发布禁止“黄赌毒”提醒和监督举报电话、对于发现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为游客提供“黄赌毒”场所和道具的行为,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涉及违法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要深挖排查、严厉打击涉黑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要坚决铲除旅游行业内部蛀虫,所有涉旅企业不得通过寻求“保护伞”而非法从事旅游业务。所有充当“保护伞”和因受到“保护”而非法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和个人,都将受到旅游执法部门的从严从重处理,旅游系统干部和执法人员充当涉黑保护伞的将呈报区纪委处理,触犯刑事法律的将直接移送司法机关。
5、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各涉旅企业要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安排好值班人员,及时对外公布值班电话以及旅游服务质量、旅游投诉咨询、旅游救助等服务热线电话,保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有效处置旅游消费投诉、重大舆情和涉旅安全事件。如遇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