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超低能耗建筑的实施意见》和《郑州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加强装配式建筑项目和产业基地、超低能耗建筑项目的过程监管,区建设和交通局对辖区范围内装配式建筑项目和产业基地、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开展日常巡查工作。
一是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高度重视装配式建筑项目和产业基地、超低能耗建筑项目日常巡查工作,对辖区内装配式建筑项目台账上报内容进行复核,重点巡查工程实际进度是否相符、项目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二是对辖区内装配式建筑项目入库时的评审内容进行核实。重点巡查项目建设单位在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阶段落实土地划拨批准文件或出让合同中有关装配式建筑相关控制指标情况。
三是在巡查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确保日常巡查活动廉洁、节约、高效。切实把日常巡查作为装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推进工作的一项重要活动抓实、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