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设和交通局结合《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取消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推进减证便民工作的通知》(郑政文[2017]237号)文件精神,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本着“服务基层 服务群众”的原则,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工作,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
为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我局进一步转变行政管理方式,改进服务作风,对已取消的证明事项及时通过互联网等向社会公布目录并做好宣传解读工作,公布新的办事指南,保证平稳过渡,防止出现管理和服务“真空”。同时加强协同协作,促进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打破部门间、部门内部“信息孤岛”,从根本上铲除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滋生的土壤。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对群众和企业承诺事项的事后审查,确保不因取消证明影响群众和企业办事。
我局将托政务服务网,促进信息互联互通,推动信息互联共享;通过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提升行政审批质效、优化发展环境、减少群众跑腿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