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578197/2022-00037
  • 二七区建设和交通局
  • 规定、公告
  • 2022-04-19
  • 2022-04-19
  • 2022-04-20
  • 2022-04-26
关于注销部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规定,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以下“郑州市红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等2家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许可证件已经到期,现依法予以注销:

1、郑州市红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

许可证号:郑字410101023239号

2、郑州市二七区智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

许可证号:郑字410101023253号

特此公告。

主办单位:二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政通路85号 邮编:4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