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农委干部职工文明行为,提升干部职工的文明素养,3月1日下午,农委组织单位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旨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引导和推动公民树立文明观念,促进文明行为养成及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经河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7月31日审议通过,2020年8月3日公布,共五章五十三条,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指出, 公民应当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提升个人品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及其他文明行为规范。《条例》从“热爱祖国、维护公共秩序、文明出行、爱护公共环境卫生、文明旅游、文明使用网络”等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对公民文明行为进行了规范和倡导。
学习结束后,同志们纷纷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积极践行《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遵守各项文明规定,以一言一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新时代社会好公民、单位好员工、家庭好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