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4034/2025-00069
  • 二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撤销
  • 2025-05-13
  • 2025-05-13
​关于诊所备案撤销公示 ( 二 )卫审备撤字〔2025〕第22号

二七华韶南屏路口腔诊所,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南屏路69号14幢112号房1层,备案编号:MADR33XG041010317D2202,法定代表人:冉绍文,身份证号:41**************73;主要负责人:郜志远,身份证号:13**************14。

接群众投诉,医师郜志远在二七华韶南屏路口腔诊所工作,为诊所主要负责人,已离职,但该诊所一直未变更主要负责人。经《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查询,郜志远于2025年4月23日已注销河南省医师注册信息。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依法依规对你单位吊销诊所备案凭证。

 特此公告。

郑州市二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05月13日

主办单位:二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政通路85号 邮编:4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