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市监认告字〔2026〕15-001
2026年5月12日,我局在郑州市二七区侯寨街道尖岗村第七村民组一大院内查获一批冷冻肉(猪耳朵523.94公斤、猪头490.48公斤、整鸡57.54公斤、牛肉26.54公斤、鸡腿15.12公斤、鸡爪6.54公斤)详见附件文书编号:202615002号财物清单。因现场无法确定上述物品的货主,也无法联系到相关权利人,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及第八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请上述物品的所有人、权利人或权利相关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上述货物权属、检疫合格证明文件及货物来源合法证明等有关证明文件到二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主张权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内无人认领,本局将视上述物品为无主财物,并对上述扣押涉案物品依法依规处理,且不免除追究违法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劲松 侯向东 电话:0371-68591012
联系地址:郑州市二七区政通路30号
郑州市二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