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578197/2026-00065
  • 二七区交通运输局
  • 注销公告
  • 2026-06-18
  • 2026-06-18
关于注销《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

进一步加强我区普通货运行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运输经营秩序,根据《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七条 道路运输车辆未按照规定进行审验或者审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运营,逾期未审验超过一百八十日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收回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并依法注销规定,我局拟对逾期180天以上未年审的《道路运输证》进行注销(见附件)。请相关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二七区交通运输局(二七区淮河东路36号)办理车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年审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我局将予以注销

相关道路运输业户应将其被注销的《道路运输证》交回原发证机关归档,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被注销《道路运输证》的车辆禁止从事道路运输活动,相关证件自动作废。

公告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拨打电话:李老师0371-68973588

特此公告。

 

附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已逾期180天未年度审验货运车辆台账

                     

        

二七区交通运输局

2026618

主办单位:二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政通路85号 邮编:4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