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财政局、有关县(市)财政局、省直各单位:
为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规范会计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等有关规定,我们组织对2010年制定的《河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河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