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民主路社区、辖区各单位:
2016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净化食品生产经营市场,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辖区范围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的
通过有效整治,使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市场流通和餐饮消费环节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特别是节日食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切实保障元旦、春节期间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重点
针对元旦、春节期间食品消费的特点,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加大对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饭店、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等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加大对食用油、米面、肉类、蔬菜、水产品、豆制品、乳制品、糖果、干货、酒类、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频次,进一步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年夜饭”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服务指导,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街道三级网格管理人员严格按照片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商户进行全面排查,摸清本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数量、种类、生产经营模式;对发现的无证或超范围生产经营行为上报汇总并建立台账,严厉查处超范围生产经营行为,依法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特别要以城市居民区和公共场所周边为重点,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
(二)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获证产品和企业发证后的监管,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加大对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相对集中区域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地下食品加工点以及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和运输、保管、存储等条件的非法行为。重点做好大型商超、食品批发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含铝食品、熟食卤味、凉菜、海鲜等高风险食品加工过程和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地沟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用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餐消企业专项整治。卫生计生部门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选址、布局、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卫生条件、生产用水、使用的消毒产品、人员健康持证、产品检验、包装标识以及生产销售台帐等环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要建立监管档案,做到建档率100%。同时,对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中各辖区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名称和数量进行建档更新。
(四)加强清真食品专项整治。民族宗教部门对所有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的检查。同时,要集中时间和精力对清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经营清真食品的综合性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互联网清真食品店、清真饭店连锁店和加盟店等清真食品重点区域进行检查和整顿,重点检查关键岗位人员民族成份、原材料进货渠道和台帐、肉食来源、清真资质和清真牌证真伪等,要厘清清真饭店连锁店加盟店总数、清真店及非清真店数量,杜绝未取得清真牌证的饭店以清真名义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五)加强流动摊贩管理。城管部门要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法治理占道经营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15〕53号),积极推动“四位一体”、“六个结合”、联合执法管理机制落到实处。严格执行疏导点统一管理标准,规范经营秩序,结合“三级三类”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引导经营者进社区、超市等场所规范经营,逐步取缔疏导点。取缔露天烧烤,实行退路进店。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要求,取缔主次干道流动商贩,依法查处突出店外经营。
(六)加强食品、保健品包装及广告的监管力度。工商质监部门要对超市和食品、保健食品经销企业的食品包装、标识、广告等进行集中检查,发现严重违法的广告,迅速依法查处。
(七)加强对食品违法犯罪案件工作的稽查和侦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以日常检查为基础,以专项检查为手段,采取联合检查、挂牌督办等有效措施,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深挖案源,根据“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做好“小案独立查处,大案协作移交”。公安部门针对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深入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对食品生产企业、批发市场、集体食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馆、食品摊贩、火锅店等重点领域,进行倒查源头、追踪线索,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四、具体步骤
从2015年12月1日开始至2016年2月29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2月1日至10日)
各科室、各有关部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制定本辖区、本部门具体工作方案,对元旦、春节期间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工作进度和工作责任进行明确,工作方案要突出重点,工作措施要有力,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于2015年12月10日前通过下发元旦、春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召开会议等方式全面安排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12月11日至2016年2月23日)
各科室、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项措施,结合本辖区、本部门特点,组织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要集中力量整治各项严重危害群众健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问题,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要重点严厉打击影响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使节日食品市场得到全面净化。
(三)总结阶段(2016年2月24日至2月29日)
各科室、各部门对本次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深入分析、认真评估、查漏补缺,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目的,巩固专项行动成果,要认真做好自我检查验收,并于2016年2月29日前将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街道对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辖区内的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迅速行动,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分解责任,全面投入到专项行动中,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落实责任
为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区食品安全办将适时组织督导组,对各辖区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在督导工作中发现因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重大案件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监管部门和网格化责任区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协调调度,确保信息畅通
街道食品安全办要加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力度,推动建立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避免整治盲区,堵塞相关漏洞。要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定期汇总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报送区食品安全办,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和大案要案随时报告。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媒体力量,大力宣传报道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工作进展和成效。同时,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客观、准确报道食品安全工作、正确引导公众积极参与,营造人人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七区解放路办事处
201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