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统计是实现我区实行科学决策和现代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为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保障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及时性和统计工作的权威性,加快解决基层基础统计工作薄弱等问题,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通知》(郑政办〔2015〕10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提出意见如下:
一、提高对新时期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统计工作是反映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加强经济社会管理、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整个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的主要监测手段,更是区委、区政府进行科学决策和管理,制定各类发展措施,做出科学、合理、正确决策的必要依据。
近年来,统计改革不断深入推进,统计工作有了新的内涵和要求,统计领域不断扩大,统计需求不断增加,统计内容不断扩充,统计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在新形势下,我区统计工作仍存在着统计力量薄弱、统计业务不熟练、机构建设不完整、“四上”标准单位入库不及时等问题。为更好地发挥统计信息、咨询和监督功能,全区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全局和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支持和保障统计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报告、监督等职责,着力解决统计工作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提高统计工作水平和数据质量,以便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加强统计基础设施建设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健全统计组织,充实统计力量,保障统计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一)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
要进一步完善基层统计网络。按照《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规定,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明确负责统计工作的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要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新区管委会、马寨管委会、特色商业区管委会、樱桃沟景区等各类经济功能区负责统计工作的机构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统计任务需要,设立统计机构或明确承担统计工作职责的机构,配备相适应的统计人员。针对专业统计人员不足问题:一方面区发改统计局按编制人员配备完整,另外可以采取政府购买统计服务的形式,聘请实习大学生或社会专业类人士充实到统计队伍中来,积极改善统计队伍的人才结构;另一方面乡镇街道办事处要配备与统计任务相适应的专职统计人员,法人单位在500家以上的配备3-5人,500家以下的配备2-3人。同时,要保持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性,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人员的调整要征得统计主管部门的同意。
(二)加快统计信息中心建设
完善机构建设,配齐工作职位,各司其职,推进统计信息中心建设不断完备;发挥统计信息中心收集、整理、分析各类统计资料的工作职能,进一步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严格执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不断加大对基层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素质,每年对各乡镇街道统计人员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对于每年新进或工作不到一年的统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培训工作,为源头数据质量提供可靠保障。
(三)开展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加快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步伐,成立职能单一的统计科室,并统一基层统计机构名称(统计信息中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积极支持改善统计工作办公条件,协助统计信息中心实行统计管理制度化、统计人员专业化、统计报表标准化、统计资料档案化等规范化管理。要根据统计工作的需要配套一定的工作经费,主要用于统计信息中心和社区(村)聘请统计工作人员,完成日常统计报表上报和各类大型普查、专项调查工作。要指导企业建立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建立健全数据采集、审核、查询、汇总、上报和资料管理等各项统计工作制度,规范统计业务流程,准确及时填报统计数据。
(四)加快“四上”单位库建设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利用村(社区)网格优势,开展统计工作,提供新增单位及“四上”单位线索。同时建立部门联系制度,充分利用工商、税务等部门资料,每季度摸排“四上”单位情况,建立临近“四上”标准的单位库,重点进行监测,只要达到入“四上”单位库标准,及时入库。
三、加强部门统计工作
各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统计的职能,完成国家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负责并检查监督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要进一步加强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编办、民政、税务、工商、质监等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向同级政府统计部门提供统计所需的单位资料,确保名录库中的单位不重不漏、基础信息准确完整。对区财政奖补或上级给予企业的各种财政奖补资金,必须由统计主管部门提供的企业“在库证明”后方能发放;达到“四上”单位标准的要及时进入“四上”单位库,确保这些企业在我区经济发展中做出的贡献统计到位。
四、加大统计工作奖惩
以完善“四上”单位统计库为抓手,为鼓励“四上”单位统计入库的积极性,对年度内“四上”单位入库成功、管理工作达标的单位,区政府给予奖补。
(一)奖补
一是对新增“四上”企业。对当年新入库的“四上”企业每家给予3万元奖补。二是对乡镇街道办事处。对当年新增达到“四上”标准且进入“四上”单位库企业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每新增1家单位奖励1万元。
(二)处罚
对统计工作不力,没有完成“四上”单位入库工作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进行处罚。对当年达到“四上”标准,但没有进入“四上”单位库的企业,每家扣减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资金5千元;在收到入库通知后,仍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四上”单位库的每家加扣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1万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也要制定针对本辖区“四上”入库工作的相关制度,并进行相关考核评比。
每年2月底,由区统计主管部门向区政府提供上年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新增“四上”单位名单及“四上”单位报表上报情况,经区政府审核后,给予相关单位和个人相应的奖励和处罚。同时对支持配合“四上”单位入库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有关部门,区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市、区奖补资金不重复计算,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采纳最高额度进行奖励。
五、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统计管理体制,支持统计改革和统计建设,认真解决统计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统计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发挥统计职能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全区各单位要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坚决反对和制止统计弄虚作假。各部门要着力健全相关统计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加强统计科学研究,不断提高部门统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区统计部门要继续坚持依法统计,积极推进统计改革创新,加强统计队伍和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统计工作科学化、现代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坚实统计支撑。
此意见试行三年,根据国家、省、市级政府相关决策随时进行调整、变更或撤销。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