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二七区打击非法加油站(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月18日
二七区打击非法加油站(点)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打击非法加油站(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5〕224号)精神,为严厉打击非法加油站(点)建设经营行为,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加油站(点)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清醒认识当前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深入开展全区非法加油站(点)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加油站(点)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从根本上解决我区成品油市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加油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范围
专项整治的范围为全区范围内非法加油站(点)。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督查指导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检查落实行动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推动工作进展。
组 长:唐莉军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井 燕 区商务局局长
成 员: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樱桃沟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区安监局、二七公安消防大队、区工商和质监局、二七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局及辖区各公安分局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负责专项整治活动期间的组织协调工作。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樱桃沟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
四、职责分工
(一)商务部门:负责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情况汇总工作。负责全区非法加油站(点)排查。
(二)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检查非法加油站(点)的项目备案手续。
(三)安监部门:负责对非法加油站(点)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
(四)公安部门:负责配合开展执法工作,加强联合执法力量,严厉打击专项整治行动中妨碍公务和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好其他部门移交案件的查处工作。
(五)消防部门:负责对非法加油站(点)的消防审核、验收手续及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对执法现场中可能出现的消防意外事故采取紧急行动。
(六)工商质监部门:负责对非法加油站(点)的无照经营行为、超范围经营行为和计量器具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七)规划部门:负责对非法加油站(点)的违法建设行为依法查处。
(八)国土部门:负责对非法加油站(点)的土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九)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樱桃沟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打击非法加油站(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
五、方法步骤
(一)排查整治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樱桃沟管委会对辖区内非法加油站(点)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各相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排查出的无证无照非法加油站(点)视其有关手续办理情况依法下达执法文书,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限期办理有关许可,对无任何建设手续的限期自行拆除。
(二)集中行动(2016年元月20日前)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樱桃沟管委会联合相关部门采取统一行动,按照职责分工,对无任何手续、拒不限期自行拆除的非法加油站(点),集中拆除违章建筑和加油设施设备,依法取缔。
(三)督导考核(2016年元月下旬)
由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抽调有关人员成立督导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查阅资料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查检查。对查处不力、走过场的单位进行全区通报,并追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樱桃沟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六、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分布地域广、涉及部门多,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樱桃沟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当成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积极主动完成职责分工内的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次专项行动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二)部门联动,严格执法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樱桃沟管委会,各单位要把监督触角延伸到每个角落、每个环节,加大联合打击力度,对隐患排查切实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余地、不留尾巴;对查出的隐患全面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实行最严格、最彻底的整改,用最短的时间根除事故隐患;对非法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执法,严格落实停业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执法措施。坚决遏制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的问题,确保取得实效。
(三)注重长效,常抓不懈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樱桃沟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逐步使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请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樱桃沟管委会及相关单位于2016年1月22日前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报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张堃 宋江涛,联系电话:61733965,邮箱:erqiqushangwuj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