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二七区牛肉等冻品市场专项整治
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二七区牛肉等冻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2月10日
二七区牛肉等冻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方案
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牛肉等冻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文〔2015〕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针对走私流入市场的牛肉等冻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力量严厉打击牛肉等冻品走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一、工作目标
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政府负责、部门协调、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力求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查扣重点市场中在售、存储的无合法进口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牛肉等冻品;检查商户经营资质和经营范围,规范商户经营行为,规范冻品交易市场日常管理;清理取缔走私冻品集散地和营销场所,有效切断冻品肉类走私渠道。坚决防止走私牛肉等冻品进入我区流通消费领域,维护市场秩序,加大监管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分布集中、规模大、辐射面广,以冷冻存储、批发销售为一体的大中型综合批发市场,冻品肉类众多、数量大,是清理整治的重中之重。
(二)重点市场。对肉制品冻库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对问题比较突出的市场开展全面专项整治。
(三)重点产品。来源于境外、有明显外文标识且无进口规范中文标识、无合法进口证明、未经检验检疫,尤其是来源于美国、印度、巴西等国的冻品牛肉,同时兼顾鸡、猪、羊等冻品肉类。
三、任务分工
切实发挥反走私综合治理的基础作用,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为切入点,切实履行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由区食安办牵头,质监、工商、食药、农业、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实施。
(一)质监部门:负责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组织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依法查扣无动物检验检疫证、肉品品质合格证的牛肉等冻品,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
(二)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严格市场准入,督促市场开办方和冻库经营者守法经营,对在市场上销售走私牛肉等冻品问题严重的商户,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违法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三)食药部门:负责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严厉打击危害市民餐桌安全的违法行为。
(四)农业部门:负责动物防疫及监督管理职责,依法组织查处运输、贮藏、经营未经检验检疫动物产品违法行为,依法对应当检验检疫而未经检验检疫的牛肉等冻品予以没收或作销毁等无害化处理。
(五)公安部门:负责配合牛肉等冻品专项整治行动。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牛肉等涉嫌食品安全违法线索进行调查,对犯罪活动立案处理。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2月3日—2015年2月5日)。由区食安办牵头,会同质监、工商、食药、农业、公安等部门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任务目标,确定责任分工,组织动员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2月6日—2015年2月20日)。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产品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行动,尤其对冻库等储存场所进行集中清理整顿。2月底前完成第二次整治行动。期间,区食安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到各乡镇办事处,针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排查情况、整治情况开展督导。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5年2月21日—2015年3月15日)。区食安办将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持续跟踪,深化打击成果,巩固工作成效,防止冻品牛肉走私死灰复燃。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整治工作,要统一思想,加强部门联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建立预案,确保稳定。本次行动涉及范围广、影响面大,结合突发事件应急相关方案,支持和保障执法部门的查处行为,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专项整治期间,各有关部门分别于2月25日上报该阶段工作进展情况,3月16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发生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上报。
联系人:姜青松 电话传真:68862757
电子信箱:eqqsab@163.com
主办:食安办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