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二七区城市精细化管理“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10月31日
二七区城市精细化管理“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郑州市城市精细化管理“百日行动”实施方案》(郑政办〔2015〕126号)要求,为巩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成果,集中治理城市环境“脏、乱、差”问题,切实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区政府决定自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2月8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区委、区政府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要求,围绕解决“五难”问题,以建设畅通、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天蓝、地绿、水清的城市环境,15分钟便民生活圈的居住环境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解决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及店外经营、垃圾乱堆乱放、重点区域乱象,深刻把握城市精细化管理内涵,找准切入点,攻克难点,解决困惑点,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努力打造以国际化商都、营造国际化都市区为目标的魅力二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行动,使城市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得到遏制,占道经营及店外经营基本取缔,垃圾私拉乱倒、乱堆乱放得到有效治理,小广告得到有效根治,重点区域和部位治理成效明显。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交通秩序治理专项行动
牵头责任领导:副区长 董治会
1.加强静态交通管理。规范车辆停放,取消主次干道路面和人行道停车泊位,清理占道“僵尸车”,严格查处机动车占压人行道、盲道停车、逆向停车、不按泊位停车,在公交站台30米内和交叉路口50米内及停车场300米范围内严禁停车。
牵头责任单位:交警三大队
2.加强动态交通管理。严厉查处行人闯红灯、跨越护栏,机动车、非机动车闯红灯,农用车进市,超高超载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上高架,拦车散发小广告及乞讨等违法行为,严管重罚超载超重及覆盖不达标扬尘遗撒的客运、货运等运输车辆。
牵头单位:交警三大队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文明办、区民政局
3.加强七类车治理。依法严格查处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机动三轮车、观光电瓶车、老年代步车、垃圾车、水泥罐车等交通违法及违规运输行为。
牵头单位:交警三大队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建设局、区残联
4.严格查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机动三轮车、观光电瓶车、老年代步车、搭棚改装三轮车的载客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区交通局
责任单位:交警三大队、区残联
5.加强智能交通建设。科学设置信息诱导屏、信号系统等设施,合理施划标识标线,提升管理效能。
牵头责任单位:交警三大队
6.加快机非硬隔离设施建设。在2015年确定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先行区范围内强力推进机非硬隔离设施建设,达到主次干道全部安装,背街小巷视情安装,取缔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实现机非分离、规范行驶。
牵头责任单位:交警三大队
7.加强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合理施划标识标线,车辆停放有序,方向一致。区城管局车管会设置的正规收费非机动车停车点由区城管局车管会负责管理,区城管局车管会管理以外的非机动车停车点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樱桃沟管委会
8.加快充换电设施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
牵头单位:区工信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樱桃沟管委会、区发改统计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局、二七规划分局
9.加快推进停车场建设。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郑政〔2015〕39号)和《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二七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二七政办〔2015〕18号)》要求,合理规划建设公共停车设施,严格配建停车泊位,力争实现静态情况下,一车一泊位,有效缓解停车供需矛盾。
牵头单位:区畅通办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樱桃沟管委会、二七规划分局、区土地储备中心、区发改统计局、区财政局、区教体局
(二)占道经营治理专项行动
牵头责任领导:副区长 唐莉军
1.严格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法治理占道经营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15〕53号),把“四位一体”、“六个结合”、联合执法管理机制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樱桃沟管委会、交警三大队、区社管办、区司法局、二七区人民法院、区住房保障中心、二七规划分局、区教体局、区工商局、区食药监局、区地税局、各公安分局、二七消防大队
2.加强疏导点管理。严格执行疏导点统一管理标准,规范经营秩序,结合“三级三类”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引导经营者进社区、便利店、超市等场所规范经营,逐步取缔疏导点,加强临时便民疏导点的管理,做到“不超时、不越线、不堆物,有保洁、有管理、有监督”,实现便民不扰民。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樱桃沟管委会、区商务局、区住房保障中心、区工商局、区食药监局、区地税局、各公安分局、二七消防大队
3.露天烧烤专项治理。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取缔露天烧烤,实行退路进店,对少数民族露天烧烤商贩进行约谈,结合实际,制定详细治理方案以及台账。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樱桃沟管委会、各公安分局、区宗教局
4.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要求,对主次干道占道经营及突出门店经营,流动商贩,早餐车,大型商场的占道、修(洗)车店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或违反食品安全法的饭店、小吃店等食品经营户进行依法取缔,对少数民族占道经营商贩进行劝阻、清理。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樱桃沟管委会、区商务局、区交通局、二七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局、二七市场管理处、区宗教局、各公安分局
5.加快人车硬隔离设施建设。按照背街小巷视情安装的原则,根据道路管理权限,完成先行区范围内符合设置条件的区管道路人车硬隔离设施建设,实现人机分离。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统计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二七规划分局、交警三大队
(三)环境卫生治理专项行动
牵头责任领导:副区长 唐莉军
1.推进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管理专业化、一体化,实现生活垃圾全收集、全覆盖。按照垃圾市级处理、区级收运、办事处二次转运和管理,社区、楼院、物业公司负责收集的原则进行管理;定时收集沿街门店垃圾(一类、二类地区每天不少于3次,三类地区每天不少于2次,四类地区(路段)作业结束前实施1次垃圾收集),地面清扫垃圾应及时收集和运输,密闭运输至垃圾中转站,由区清洁服务总公司统一送往市指定垃圾场。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樱桃沟管委会、区环卫清洁服务总公司、区住房保障中心
2.全面清理卫生死角。清除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在建和待建工地、居民小区院内、楼顶、楼道,以及单位内部的垃圾、渣土、杂物等卫生死角,彻底消除垃圾积存和管理盲区,市区重点道路,坚持推行“两个十”标准,坚持落实“以克论净”,做到一、二、三类地区分别达到国家一、二、三级道路清扫保洁标准,确保建成区道路清扫保洁覆盖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樱桃沟管委会、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住房保障中心、区爱卫办、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区环卫清洁服务总公司
3.加大小广告治理力度。清理张贴在建(构)筑物上的小广告,运用高科技手段使用语音追呼系统治理小广告;严厉打击印制、张贴、散发小广告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公安分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樱桃沟管委会、区清洁服务总公司、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4.改进环卫作业模式,提高清扫保洁质量。按照定额配备环卫设备及人员,建立以机械化作业为主,人工清扫保洁为辅的作业模式,实现“干式吸尘、便道冲刷、机械收污、路面冲洗、路边收水、快速保洁”六步联合作业,机械化清扫(冲洗)率达到80%。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环卫清洁服务总公司
5.完善环卫设施建设,建立环卫信息管理系统。积极筹建大型垃圾转运站,满足垃圾长距离运输需求;按照环卫设施规范,合理设置公厕、中转站、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发挥“互联网+”的优势,对环卫车辆及环卫设施等安装监控设备,实现全时段、全方位管理。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责任单位:二七规划分局、区发改统计局、区财政局、区环卫清洁服务总公司
6.加快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敦促盛天公司11月底前完成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内建筑垃圾消纳场的规范化建设,达到市定“五要素”标准;按照市定“五要素”标准进一步规范桐树洼社区建筑垃圾消纳场管理。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责任单位:侯寨乡、樱桃沟管委会
7.加强环卫执法管理。要安排不少于20人的执法力量,加大对环卫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樱桃沟管委会
(四)重点区域和部位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牵头责任领导: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姚 实
重点区域和部位是指二七广场周边、河医片区周边、郑大三附院周边、玫瑰花园周边、火车站地区周边、长途汽车站周边、地铁出入口、公园周边、商圈周边(金博大周边、百姓广场周边、古玩城周边、二七万达周边、光彩市场周边)等区域,其区域治理内容如下:
1.市容秩序包括:占道经营及突出店外经营、小广告清理、非机动车停放,城市家具、市政道路及设施、园林绿化。
2.交通秩序包括:安装硬隔离设施,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及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设施完善,标识标线清晰。
3.卫生秩序包括:垃圾及物品乱堆乱放、污水漫溢、清扫保洁。
4.经营秩序包括:出租车管理,查处黑摩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机动三轮车、观光电瓶车、老年代步车、搭棚改装三轮车的载客违法行为。
具体的重点区域和部位、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人详见附件1、附件2。
(五)城乡结合部和生态廊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牵头责任领导:区政协副主席 王同超
1.城乡结合部综合治理专项活动,主、次干道及两侧支路、背街小巷无车辆乱停乱放、无占道经营和突出店外经营,合理设置果皮箱,路面硬化、无地面不洁、垃圾积存、黄土裸露、缺株死株、违章搭建等脏乱差现象,并设置建筑装饰垃圾存放点,统一运输处置,清扫保洁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区交通局
责任单位:候寨乡、马寨镇、嵩山路办事处、人和路办事处、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交警三大队、区爱卫办
2.开展生态廊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有效整治车辆乱停乱放,路面及广场平整通畅,无占道经营、无积存垃圾、无毁绿占绿、无缺株死株、无枯枝断枝、无黄土裸露、无杂草旱象及白色污染等现象。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责任单位:侯寨乡、马寨镇、嵩山路办事处、京广路办事处、人和路办事处、区“二环十五放射”道路绿化提升工程建设指挥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
召开动员大会,对百日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各牵头部门及责任单位要立即开展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动员会议,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帐,并于11月4日前将百日行动方案及联系人、联系电话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治理(2015年11月3日至2016年1月20日)
各牵头部门及责任单位要根据行动方案,对照工作台帐,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全部责任到人,协同配合,统一开展综合治理行动,加大治理和防控力度,综合治理整改、逐项销号落实,确保城市精细化管理百日行动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三)巩固提升(2016年1月21日至2月8日)
各牵头部门及责任单位对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承担的任务进行小结,区领导小组组织考核验收组对各项工作完成情况逐一进行验收,同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查漏补缺,限时完成任务,在此基础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区城市精细化管理百日行动工作小组,区长陈红民任组长,区委副书记李晓雷任常务副组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广佑任总督导,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实、区政府副区长董治会、区政府副区长唐莉军、区政协副主席王同超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樱桃沟管委会、区发改统计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建设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住房保障中心、区教体局、交警三大队、区文明办、区民政局、区残联、区国土局、区土地储备中心、区畅通办、区工信委、区社管办、区司法局、二七区人民法院、二七规划分局、区食药监局、区地税局、区商务局、二七工商分局、二七市场管理处、区宗教局、区爱卫办、各公安分局、二七消防大队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考办,区政府办副主任刘亚贞兼办公室主任,牛军领任办公常务副主任,李国栋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组织实施、任务分解、督查督导、考核奖惩等工作。办公室内设督查组,负责百日行动的全面督查工作。
(二)强化规划引领
提高公厕、垃圾中转站、大型垃圾转运站、道路人车硬隔离设施等各项专项规划水平,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深度谋划,提高标准,充分运用智慧城市、绿色环保理念,努力建设宜居二七、品质二七。
(三)强化督促检查
区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日督查、周通报、月排名制度,对各相关单位开展百日行动工作定期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建立“治理过程跟踪督查,治理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对行动迟缓、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启动问责机制,连续两个月排名倒数第一的,由区政府主管副区长约谈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连续三个月排名倒数第一的,由纪律部门诫勉谈话。
(四)强化舆论引导
首先,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通过开设曝光台、点赞榜等专题专栏,大力宣传开展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及时曝光卫生死角、管理盲点等脏乱差现象;其次,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维护城市环境。通过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宣传、弘扬先进、鞭策后进,为城市精细化管理百日行动提供良好氛围。
(五)强化考核激励
区政府专门拿出一个亿城市精细化管理专项资金,每月对在市排名前十名的单位,在市奖励的同时区政府再给予同样的奖励,对市排名后十名的单位,在市处罚的同时区政府再给予同样的处罚。
附件:
1.二七区城市精细化管理百日行动重点区域汇总表
2.二七区专项治理乱点区域、路段公示表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