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做好夏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和环境保护工作,有效防范因夏季高温和自然灾害等原因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进入夏季和汛期,高温、雷电、暴风雨等极端天气和其它自然灾害增多,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生产安全事故进入高发、多发阶段。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正确处理好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关系,认清目前我区环境污染异常严峻的形势。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但要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理念,也要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理念。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针对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关键部位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做到超前预防有力、严密防控到位。
二、齐抓共管,扎实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行业部门监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综合监督辖区和行业内相关企业迅速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夏季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抽调专业力量,必要时可与环保部门联合行动,加强对辖区和行业内夏季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对部署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要责成立即纠正,造成生产安全和环境污染责任事故的,要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监督企业对排查出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定下整改时限,落实责任人,并做好“回头看”工作。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污染隐患,按照规定移交环保部门处理。
三、转变思路,严格执法,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今年二季度,我市接连发生两起较大事故,使得全市乃至我区的安全生产形势变得异常严峻。事故的发生与经济形势不景气,企业效益下滑,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等有直接关系。这就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在安全生产监管上要及时转变观念,不断创新思路、创新方法,更加严格地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以起到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