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元月4日,登封市兴裕煤矿发生了冒顶事故,造成了12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省委书记谢伏瞻、市委书记马懿、市长程志明、副市长黄卿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要认真吸取教训,注重举一反三,对安全生产工作再安排再部署。为切实贯彻省市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深入落实1月6日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再细再严,确保全年“一杜绝三下降”目标任务的完成,按照区主要领导指示,现就进一步深化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登封兴峪煤矿“1·4”事故的发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结合近期我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导情况来看,暴露出部分单位、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少数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没有真正树立,安全生产抓得不紧不实不力,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不落实,工作主动性、针对性不强。二是一些单位和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措施不落实,摸底排查和隐患治理不到位,非法违法生产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三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流于形式,管理人员违章指挥,职工违章作业,事故防范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等突出问题。
全区各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理念,牢记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要认真仔细分析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查摆薄弱环节,扎实研究部署,狠抓措施落实。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规定,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责任人,把工作责任切实落实到具体的监管工作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各镇办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管理制度切实落实到位。
二、紧盯重点环节,做细做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细化实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集中精力、扑下身子,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带队检查,着力研究解决本辖区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加强组织协调,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班子其他领导同志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和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进一步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的要求,全面彻底排查各类隐患,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真正堵住安全生产漏洞。
一是要坚持边查边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实行即时督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整改结果要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是要严格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管理工作,强化留痕管理。每次检查都要下达安全检查文书,注明检查时间、检查区域和环节、排查出安全隐患,以及整改意见和期限等内容,并全面记录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达到管理规范、过程留痕,可追溯、能监督的目的,实现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闭合管理。
三是对存在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的企业,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要严防死守、盯死看牢、抓住不放,并组织“回头看”,确保隐患真正消除。
(三)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检查和督导
区安委会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紧抓“检查和督导”两条主线,采取四条渠道抓检查、一条渠道抓督导的方式,进一步规范完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明查暗访等制度,把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四不两直”制度化、常态化。
一是强化四条渠道抓检查。1.区安委会将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基层一线,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安全防控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对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增加督查检查频次,及时排除隐患,对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2.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成立行业专项检查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本行业和领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专业性督导检查,要深入重点部位、到不放心的地方,严格督查检查,严防漏管失控导致事故发生。3.各镇办要组织力量成立属地检查组,针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务求实效。4.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专门成立自查组,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由企业安全管理负责人及有关人员严格按照“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针对本单位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个部位开展彻底全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到不漏一个房屋、不漏一个角落、不漏一寸土地。
二是强化一条渠道抓督导。区安委会抽调专人成立督导组对各行业主管部门、镇办、企业大检查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督导组将采取明察和“四不两直”式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和安排情况、会议落实情况、大检查工作开展推进情况、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等开展全面督导,要加大对安全岗位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履职尽责的要果断问责追究,切实做到责任、措施和监管落实到位,确保不出问题。特别对上级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按照“隐患即事故”的原则严肃处理。
三、严肃工作纪律,切实提到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力
一是思想上更加重视。各单位要切实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各镇办、行业主管部门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一定要靠前指挥,加强领导,及时传达检查活动文件及相关要求确保大检查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工作方案务求科学缜密。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结合行业、属地、单位特征,务求科学,细致,全面、可执行、有实效,有效推动大检查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三是检查督导务求及时全面。各检查组和督导组要根据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全面开展检查和督导工作, 有效打通生产经营单位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大检查各项工作落地。
四是企业自查务求落到实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单位自查,在自查过程中,做到高标准、严要求、不走过场、务求实效,避免隐患排查活动流于形式的现象,彻底排查治理单位隐患。
五是信息报送务求及时准确。各单位要每周四、每月7日前及时上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信息和数据,信息内容务求真实准确,能够客观、及时、准确地反映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状,坚决杜绝“嘴上说说,行动上晃晃,数字上凑凑”的现象出现。
联 系 人:姚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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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