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持续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向好。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督导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区继续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导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自2017年4月10日起,各督导组按照新调整的分工开展安全督导,结束时间由区安委会统一安排。
二、督导主要内容
各镇、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主要包括:
(一)贯彻《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郑发[2015]21号文件)情况;
(二)贯彻省安委会《关于加强重大安全风险排查管控切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指导意见》以及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强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三)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及落实情况;
(四)贯彻落实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情况;
(五)贯彻落实《安全二七创建2017年行动计划》工作情况;
(六)《安全生产法》贯彻执行以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七)主要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副职领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情况;
(八)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九)重点时段、重要时期及节假日期间,特别是全国“两会”期间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防控监管情况;
(十)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的其他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三、督导分工
督导分工附后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区安委办将对各镇、办的督导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作为对各镇、办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将各镇、办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成效与各督导组工作挂钩,并通报全区。
督导组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督导组开展工作,并把督导组工作情况列为所在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各镇、办要高度重视督导工作,要主动同区政府督导组取得联系,安排好工作行程,做好日常协调联络工作。各镇、办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向督导组汇报一次本辖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分管副职要主动向各督导组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进展情况。
(二)创新方式,严肃纪律。各督导组要结合实际,制定督导工作具体方案,将定期督导、暗访督导、跟踪督导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全面掌握当地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高督导工作效能。
各督导组在督导过程中对发现的失职渎职等行为要及时向区安委办报告,区安委办将按照有关规定报请有关领导同意后移交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各督导组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不搞层层陪同,不干扰当地正常工作,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三)强化督查,迅速整改。各督导组每周至少到被督导镇、办督导检查1次。并于每周四下午16时之前将本周督导工作情况及督导情况统计表(电子版)上报区安委办,区安委办以周报形式向区政府领导进行汇报。
区政府安委会(办)将定期听取各督导组督导工作情况汇报(内容包括:当地安全生产工作成效及问题,对当地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对下阶段督导工作的建议等),总结讲评督导工作情况,并及时进行通报。
各督导组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向镇、办及有关部门反馈,并做好跟踪督查。各镇、办对督导组发现的问题,要迅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向督导组汇报。
联系人:姚 波、史 靓
联系电话:86177556 传真:86177550
电子信箱:erqizongheke@163.com
附件:1、二七区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综合督导组督导分工情况
2、督导督查周工作统计表
二七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