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s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作用,根据《二七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二七依法行政组办〔2016〕11号)和《二七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二七区2017年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二七依法行政组办〔2017〕02号)文件的要求,特成立二七区建设局行政调解领导小组。
一、人员组成
组 长:马素红
组 员:李志敏 张林勇 高新杰 徐光超
段慧勇 刘明涛 陈 红 黄 鹏
二、主要职能
1、依法对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行政争议进行调解;
2、依法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与行政管理有直接关系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
二七区建设局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