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二七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2月23日
二七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试行)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为切实改善辖区城市人居生态环境,加快推进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步伐,依据住建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建城〔2016〕235号)和市定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为统揽,以国际化现代化生态化为方向,紧紧围绕“四大重点”工作,坚持“大生态、大环保、大格局、大统筹”,把生态文明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让绿色发展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郑州都市区建设奠定更加优良的生态基础。
二、总体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全区人民和社会各界参与创建活动。对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和市定方案,找准差距,重点突破,全面提升我区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水平。到2019年6月底,确保辖区建成区相关可分区域达到或超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各项指标要求。
三、工作任务与责任分工
(一)综合管理方面
1.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专项资金。政府财政预算中专门列项“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专项资金”,近3年城镇园林绿化建设资金保障到位,园林绿化养护资金与各类城市绿地总量相适应,并随物价和人工工资增长而合理增加。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镇办、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
2.配合市修编完成《郑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涉及二七区部分,且实施率良好。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二七规划分局,各镇办、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
3.配合市分期分批划定并公布城市各类绿地绿线,现状绿地均设立绿线公示牌或绿线界桩。
牵头单位:二七规划分局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镇办、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
4.配合市建立并完善郑州市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库、信息发布与社会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园林绿化资源管理电子监控系统,对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实施动态监管。城市数字化管理信息系统对城市建成区公共区域的监管范围覆盖率100%。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镇办、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
(二)绿地建设方面
5.辖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以上。
6.辖区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6%以上。
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 12平方米以上。
8.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大于90%。
9.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大于75%。
10.城区绿地率最低值大于28.5%。
11.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大于6平方米/人。
12.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大于60%或年提升率大于10%。
13.城市道路绿地达标率大于90%。
14.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大于95%。
要确保本辖区上述指标达标,同时2018-2019年度共完成新建公园游园100个,其中5000平方米以上公园7个,5000平方米以下微公园、小游园93个。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二七规划分局、区交通局、区农委、区建设局、区国土局,各镇办、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
(三)建设管控方面
15.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综合评价值≥8.00。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镇办、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
16.公园规范化管理。公园管理符合公园管理条例等相关管理规定;编制近3年(含申报年)城市公园建设计划并严格实施;公园设计符合《公园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对国家重点公园、历史名园等城市重要公园实行永久性保护;公园配套服务设施经营管理符合《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保障公园的公益属性;各类公益专栏应规范设置。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镇办、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
17.公园免费开放率(%)≥95%。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镇办、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
18.配合市完成城市绿道规划建设。①编制城市绿道建设规划,以绿道串联城乡绿色资源,与公交、步行及自行车交通系统相衔接,为市民提供亲近自然、游憩健身、绿色出行的场所和途径。通过绿道合理连接城乡居民点、公共空间及历史文化节点,科学保护和利用文化遗产、历史遗存等;②绿道建设符合《绿道规划设计导则》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③绿道及配套设施维护管理良好。
牵头单位:二七规划分局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镇办、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
19.古树名木和后备资源保护。严禁移植古树名木,古树名木保护率100%;完成树龄超过50年(含)以上古树名木后备资源普查、建档、挂牌并确定保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牵头单位:区农委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镇办、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
20.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制定立体绿化推广的鼓励政策、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立体绿化面积逐年递增且效果良好;因地制宜推广海绵型公园绿地建设,在城市广场、公园等公共绿地建设中,在技术指标符合设计要求、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推广使用具有透水、渗水功能的再生建材产品。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二七规划分局、区国土局,各镇办、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
21.风景名胜区、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与管理。①依法设立风景名胜区、世界遗产的管理机构,管理职能到位,能够有效行使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职责;②规划区内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或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或自然遗产严格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与国际公约进行保护管理;③具有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等规划,严格履行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审批等手续。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局、区建设局,各镇办、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
22.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编制海绵城市规划,并依法依规批复实施,建成区内有一定片区(独立汇水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牵头单位:二七规划分局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农委,各镇办、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
(四)生态环境方面
23.城市生态空间保护。城市原有山水格局及自然生态系统得到较好保护,显山露水,确保其原貌性、完整性和功能完好性;完成城市生态评估,制定并公布生态修复总体方案,建立生态修复项目库;有成功的生态修复案例及分析。
牵头单位:二七规划分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统计局、区农委、区城管局、区环保局、区国土局,各镇办、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
24.生态网络体系建设。结合绿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统筹城乡生态空间;合理布局绿楔、绿环、绿道、绿廊等,将城市绿地系统与城市外围山水林田湖等自然生态要素有机连接,将自然要素引入城市、社区。
牵头单位:二七规划分局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农委、区环保局、区国土局,各镇办、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
25.生物多样性保护。完成不小于市域范围的生物物种资源普查;已制定《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有五年以上的监测记录、评价数据,综合物种指数≥0.6,本地木本植物指数≥0.80。
牵头单位:区农委
责任单位:二七规划分局、区城管局、区环保局,各镇办、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
26.城市湿地资源保护。完成城市规划区内的湿地资源普查;已编制《城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及其实施方案,并按有关法规标准严格实施。
牵头单位:区农委
责任单位:二七规划分局、区城管局、区环保局、区国土局,各镇办、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
27.山体生态修复。完成对城市山体现状的摸底与生态评估;可利用建筑垃圾和工程弃土开展生态修复,对被破坏且不能自我恢复的山体,根据其受损情况,采取相应的修坡整形、矿坑回填等工程措施,解决受损山体的安全隐患,恢复山体自然形态。保护山体原有植被,种植乡土、适生植物,重建山体植被群落;破损山体生态修复率每年增长不少于10个百分点或修复成果维护保持率≥95%。
牵头单位:区国土局
责任单位:二七规划分局、区城管局、区环保局、区农委,各镇办、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
28.废弃地生态修复。科学分析城市废弃地的成因、受损程度、场地现状及其周边环境,运用生物、物理、化学等技术改良土壤,消除场地安全隐患。选择种植具有吸收降解功能、抗逆性强的植物,恢复植被群落,重建生态系统;废弃地修复再利用率每年增长不少于10个百分点或修复成果维护保持率≥95%。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二七规划分局、区环保局、区国土局、区农委,各镇办、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
29.城市水体修复。在保护城市水体自然形态的前提下,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开展以控源截污为基础的城市水体生态修复,保护水生态环境,恢复水生态系统功能,改善水体水质,提高水环境质量,拓展亲水空间;水体岸线自然化率≥80%,城市河湖水系保持自然连通;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60%;建成区内消除黑臭水体;《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规定的内涝防治重现期以内的暴雨时,建成区内未发生严重内涝灾害。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二七规划分局、区环保局、区农委,各镇办、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
30.城市热岛效应强度(℃)≤2.5℃。积极控制和治理城市热岛效应,建立动态监测机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热岛效应。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镇办、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
市政设施方面
31.城市容貌评价值≥9.00。继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水平,积极对辖区内道路、市政设施、户外广告等进行整治。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镇办、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
32.配合市做好城市道路建设。城市道路完好率≥95%;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及实施方案,确保2020年达到城市路网密度≥8公里/平方公里和城市道路面积率≥15%。
牵头单位:二七规划分局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交警三大队,各镇办、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
33.配合市做好城市地下管线和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地下管线等城建基础设施档案健全;建成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平台;遵照相关要求开展城市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及运营维护工作,并考核达标。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二七规划分局,各镇办、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
(五)节能减排方面
34.林荫路推广率(%)≥85%。新建道路全部规划设计为林荫路,逐步改造不达标道路。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各镇办、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
35.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制定步行、自行车交通体系专项规划,获得批准并已实施;建成较为完善的步行、自行车系统。
牵头单位:区交通局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二七规划分局,各镇办、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
36.近3年内确保辖区不发生被一票否决的以下情况:①城市园林绿化及生态环境保护、市政设施安全运行等方面的重大事故;②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等方面的重大违法建设事件;③被住房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④被媒体曝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委局,各镇办、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8年底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1月中旬)。各牵头单位、责任部门要广泛宣传开展创建活动的意义、任务,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确定工作重点,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
(二)全面创建阶段(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底)。各牵头、责任部门单位按照创建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扎扎实实地开展创建工作,全面完成创建任务,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和市定方案要求。
(三)提升准备和报审阶段(2019年6月至10月)。严格对照标准整理迎检材料,确定检查评审路线和现场,作好迎检所有相关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实行目标责任制
各牵头单位、责任部门实行行政正职负责制,2019年6月底前辖区相关指标要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和市定方案要求;成立二七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领导小组(简称区创建领导小组),区创建领导小组将创建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牵头、责任部门单位,签订相应的目标责任书,各牵头单位、责任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二)优化政策导向
强化绿地系统规划和城市绿线管理,落实“绿色图章”制度,加快规划绿地“变现”,明确绿化用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出台推广屋顶绿化、林荫停车场建设、民建公园绿地的鼓励性政策或强制性规定,出台绿地建设涉及拆迁、土地征收、土地流转等优惠政策,保障绿地建设的土地供应快速、便捷、优先,全面加快推进绿量大幅提升。
(三)加大资金投入
建立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多渠道投资机制。建设资金按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产业运作的原则,通过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等项目,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区财政安排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专项资金,各牵头单位、责任部门要把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安排创建专项资金。
(四)强化监督考核与奖惩
深化“三定四推五落实”工作机制,建立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督查考核制度,将创建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目标考核内容,纳入区委、区政府督查办的工作内容,加大督查力度;对在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不能如期完成任务,影响全市创建目标实现的单位,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活动,是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生态郑州、美丽郑州和“三个二七”的重大举措,是改善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的重要载体,各牵头、责任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监管到位,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各牵头单位、责任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抽调专人负责,明确具体职责和工作任务,实施项目带动、项目化推进,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创建工作,把创建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倒排工期,强力推进,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创建任务;做好定期进度检查和工作汇报,对尚未达标项目及时做出整改,确保创建工作圆满完成。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一项惠民工程、民心工程,各牵头单位、责任部门要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多种有效途径,大力宣传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活动的积极性,形成创建活动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
1.郑州市对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自查测评总表
2.郑州市对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自测不合格项目表
3.二七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主要任务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