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二七区实施“路长制”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7月31日
二七区实施“路长制”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奋力推进城市管理提升、功能提升、品质提升,迅速消除辖区市容市貌“脏、乱、差、污”现象,努力打造“安全、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区环境,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8〕68号)精神,结合二七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思想再加压、行动再加快、推进再加力。按照“分工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科学管理”原则,优化城市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以绣花般的细心、耐心和卓越心,助力“三个二七”建设。
二、工作原则
(一)资源整合。将镇办、城管、公安、交警、巡防、环卫、绿化等管理资源,统一纳入辖区城市管理工作内,构建集服务、管理、执法为一体的城市综合管理运行机制。
(二)人员下沉。镇办、城管、公安、交警、巡防、环卫、绿化等部门将人员下沉至路段,日常管理由路段统一负责,解决谁来发现、谁来管的问题。
(三)权责下移。按照权随事转、人随事走,把日常管理责任具体压实到路段、到人头,解决责任主体的问题。
(四)强化管理。落实常态长效化管理要求,对能通过管理性措施解决的“脏乱差污”问题迅速予以解决。
(五)智能监管。打造区、镇办两级智慧化城管监管系统,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射频)等技术手段,对城市管理部件、事件,以及路段管理单元人员、勤务车辆、作业现场、工作效果、商户自治等情况进行线上监督管理。
三、实施范围
全区185条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划分为291个路段,实施编号管理。
四、实施步骤
(一)2018年7月底前,各镇办、樱桃沟管委会对沿街门店、单位、学校、医院等进行摸底排查,并建立台账;统一规范设置“道路管理责任公示牌”,标明路长姓名、职务、工作职责、工作内容、责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向社会公布,方便市民监督。
(二)2018年9月底前,各镇办、樱桃沟管委会要以提升城市环境容貌为重点,以破解突出问题为根本,强力推进“路长制”,着力加强培训,完善机制、强化考核,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确“路长制”工作落到实处。打造3—5条“路长制”特色街道。
(三)2018年12月底前,根据“路长制”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完善提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城区环境秩序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增强。
五、工作内容
实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制,通过路段内闭环式管理,对城市管理“脏、乱、差、污”问题巡查、发现、教育、劝阻、处置,一般问题解决在路段内,突出问题解决在镇办内,重大问题解决在区级层面。
(一)严标准治脏、确保市容干净整洁。无垃圾杂物、无随地吐痰、无污水、无污垢、无油渍或严重积尘;墙体无污损,无乱张贴、乱涂写;卫生设施完好整洁无破损;人行道隔离护栏及时擦拭,干净整洁无污物。
(二)多维度治“乱”,彻底改善城区秩序。静态交通秩序规范有序,机动车、非机动车无乱停乱放,对违章停放机动车予以劝阻、张贴违章告知书、拍照取证;加强共享单车规范管理,严格规范共享单车停放点位的施划、停放标志的设置,对重点区域和节点共享单车乱停乱放问题进行集中治理;无乱摆摊设点,对达不到“五统一”管理标准的疏导点依法规范;沿街商户、单位临街无乱扯乱挂、乱堆乱放物料等。
(三)高质量治“差”,提升硬件档次。道路绿化无缺株死树,门头牌匾规范无破损、夜景照明无黑灯少字、城市家具无锈蚀破损。
(四)全覆盖治污,改善环境质量。无露天烧烤现象,餐饮服务场所100%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和设备,确保达标排放。
六、工作体系
(一)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区长任组长,主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各镇办、樱桃沟管委会及区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辖区“路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负责工作机制的建立和监督运行;负责每月定期召开“路长制”工作会议。
(二)职责分工。区政府区长任总路长,主管副区长任副总路长,负责每半月巡查一次。各分包镇办县处级领导干部、镇办科级干部、镇办中层干部或社区书记分别担任一级、二级、三级路长。一级路长负责落实各镇办和社区“路长制”工作的开展,每周巡查一次,解决重大突出问题。二级路长具体负责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域的划定,并落实责任,每日巡查一次;负责发现和督促及解决所辖路段内的城市管理问题;负责辖区路段的巡查检查和宣传工作;负责协调解决路段内的各类城市管理问题;重大突出问题负责向一级路长和上级部门报告。三级路长具体负责组织带领下沉人员开展工作和人员管理、任务分派、工作监督、工作考核,负责向二级路长报告重大、突出问题。
(三)运转机制。区爱卫办、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在区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平台设立座席,负责受领群众日常举报和上级指派、领导交办问题,并及时向镇办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交办。三级路长按照镇办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指派,负责按要求处理并回馈办理结果。
七、保障措施
(一)充实人员。按照应下尽下原则,将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下沉至路段,同时按照城市管理重点区域每平方公里不少于30人、双重区域每平方公里不少于20人、一般区域每平方公里不少于10人的标准,补齐城市管理协管员。实现每个路段内三级路长1名、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2名、城管执法队员1名、片警1名、交警1名、环卫工平均2名、绿化员1名、城市管理协管员2名、巡防队员2名。
(二)健全机制。一是建立城警联动、巡查一体工作机制。在城市管理难点、热点区域(河医、火车站、二七广场、长途汽车客运新南站、长途汽车客运总站、郑大三附院周边)设立6个巡区,并设立10个城警联勤工作站,开展“城警联动、一体巡查”工作,将市容违章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建立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工作机制。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鼓励的方法,对发现上报的问题,经核实确认有效后予以落实,增强市民参与城管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具体方法、流程和落实渠道为:市民通过拨打区城管热线66931196,“城管通”手机APP、智慧城市管理平台等,将发现的各类城市管理问题进行投诉、举报。区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通过平台将问题派遣至镇办数字化城管中心,由其将问题派发处置并负责结案审核,区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负责进行统计、汇总、督促、落实。三是建立“门前新三包”(包自我管理、义务履行、互动参与)工作机制。沿街单位和门店通过自我管理、教育、约束,确保门前环境整洁、市容有序、设施完好;对责任区内违规行为履行劝导、举报等社会义务,对出现的公共设施破损、丢失等问题及时主动向相关部门反映举报,积极配合文明城市创建等各类综合性城市创建工作;主动参与城市应急管理工作,在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和突发应急状态下,积极主动协助政府做好责任区范围内应急排水、清雪除冰等工作。四是建立完善“路长制”协调会议、路长半月例会、“路长制”公示牌管理制度、辖区沿街单位(门店)红黑旗评比制度。
(三)严厉问责。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8〕68号)要求,在郑州市开展的“路长制”工作红黑旗每月评比中,对连续3次或累计4次评为黑旗的路段,由区监察委对路长启动问责。在黑旗累计计算过程中,凡当月被评为黑旗的单位,在下个月工作中迎头赶上被评为红旗的单位,在计算过程中可抵消1面黑旗。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