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2018年全区各项财政支出,经研究,并报区领导同意,对各预算单位后两个月的支出作以下安排:1、各单位要积极推进本部门负责的重点项目,按工作进度及时安排支出(特别是上级追加的专项资金),力争在11月底支付完毕,12月份原则上只下达人员经费和民生等政策性支出。2、预算执行中,同类项目有上级奖补资金的,优先使用上级资金。3、各单位要认真盘点后两个月所需支出,若区本级预算当年有不需支出或资金有结余的项目,请写出说明,并于11月20日前报区财政局主管业务科室,由区财政统一调整,以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