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郑州都市区建设,改善城市交通,完善城市配套功能,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有关规定,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对郑州市二七路、太康路道路拓宽改造工程(二七区段)规划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房屋及其附属物、构筑物实施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