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2453021/2018-00014
  • 二七区马寨镇
  • 通知公告
  • 2018-11-05
  • 2018-11-05
  • 通知
  • 马政〔2018〕196号
马寨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寨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改善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改善城乡结合部周边环境,做好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改善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改善城乡结合部周边环境,做好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为统揽,以治脏、治乱、治污为突破口,开展专项整治,有效解决我镇环境卫生管理粗放、基础设施水平低、整体面貌差等问题,努力建设秩序优良、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美丽马寨。

二、整治区域

1.镇区5个村(马寨村、杨寨村、坟上村、程炉村、张河村)镇容镇貌及重点考核区域的22条道路。

2.镇区外8个村(张寨村、湾刘村、刘胡垌村、娄河村、水磨村、王庄村、申河村、闫家咀村)村容村貌及一般考核区域27条道路。

3.放射性道路出入市口、高铁沿线、高速两侧各100米以内。

三、整治内容及标准

(一)环境卫生整治方面

1.纳入市政管理道路:环卫作业做到机械化清扫(冲洗)与人工清扫保洁相结合。夏(春、秋)季每天洗扫3次,洒水5次,夏季气温35℃以上时,13:00-15:00增加机扫(洒水)作业1次;每2天冲洗1次,人行道实行冲洗车、人工配合作业。冬季以吸尘作业为主,湿扫作业为辅,每天吸尘3次,早、中、晚各一次。气温低于5℃时停止冲洗、洒水作业,空气湿度达到65%以上时,停止洒水、喷雾,只进行湿扫作业。利用中午高温时段对道路实施冲洗、喷雾作业。人工清扫保洁按照“两班制”、人均清扫面积6000平方米配备人员,保洁时间不少于16小时,地表垃圾停留时间不超过10分钟。清扫保洁作业质量市里将实行以克论净考核。针对夜间、节假日及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等薄弱环节,根据政府发布的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级预警,相应增加机扫、洒水次数,保证道路保洁无空档,作业标准不降低。四环外主要道路积尘不超过10克/平方米,其它道路积尘不超过15克/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政所

2.其他主次道路:建立定期管养维护和清扫保洁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清扫保洁每天不少于2次,具备冲洗条件的路面每周冲洗不少于2次。

牵头单位:城管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社区)、交管站

3.全面推行“路长制”,对重点区域22条道路和一般区域27条道路全面实施“路长制”管理模式。实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制,建立包秩序、包卫生、包立面的制度。路长负责对责任路段开展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和督促整改。

牵头单位:城管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社区)

(二)道路设施治理方面

1.排查辖区内破损道路,按照道路养护标准,抓紧修复损坏的市政设施,重点整治主要道路人行道硬化不到边、道板缺损、沉陷、凸起及窨井盖破损、缺失、高低不平等问题,达到路面平整、无障碍,硬化铺装纵到端、横到边,道板无沉陷、松动、缺损的目标。

牵头单位:市政环保局

责任单位:交管站、各行政村(社区)

2.按照《郑州市城乡结合部道路建设提升导则》,对所有的乡道、村道道路进行全面排查、建设提升,做到路面硬化平整、无垃圾杂物、无污泥污水、无黄土裸露。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社区)

3.出入市口、高铁沿线综合整治

萍湖路与西四环交叉口、石武高铁沿线100米范围内无垃圾杂物、无污水污泥、无私搭乱建、无黄土裸露、无乱涂乱画、无车辆乱停乱放、无违章占道经营。

牵头单位:城管办

责任单位:农办、查违办、党建科、安监办、煤监办、综治办、湾刘村、张寨村、刘胡垌村

(三)施工工地治理方面

1.全面建立台账。全面建立辖区各类施工工地动态台账,尤其要将清表工地、黄土裸露无名工地等纳入台账。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各级分包责任人和三员信息、施工工地面积、类型、施工工期及施工进度。

2.强化工地的监管。各类施工工地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8个100%”“两个禁止”扬尘治理标准,对未达到施工管理标准的工地严格实施“一票停工”制度,限期停工整改,经控尘办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牵头单位:村镇规划建设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各施工单位

(四)镇容镇貌整治方面

严格按照市城考办、精细办有关管理考核标准执行,认真做好建筑物和构筑物外立面、户外广告、霓虹灯门头牌匾、小广告、私拉乱扯、流动摊贩、露天烧烤等方面的规范治理。

牵头单位:行政执法中队

责任单位:马寨村、杨寨村、坟上村、程炉村、张河村、城管办、市政所

(五)村容村貌整治方面

严格按照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关标准、要求,认真做好乡村规划管控、路网完善、垃圾治理、绿化亮化等工作。

牵头单位:农办

责任单位:城管办、张寨村、湾刘村、刘胡垌村、娄河村、水磨村、王庄村、申河村、闫家咀村

(六)交通秩序治理方面

综合整治各类车辆违禁行驶、违章占道、违规停放、行人乱穿马路等突出问题;加强对摩托车、电动车违规行驶、违规停靠的管理,大力治理代步车辆,消除交通隐患,保持良好交通秩序;加大渣土车、物料车、水泥罐车等各类柴油货车和城乡客运车辆、农村面包车交通违法整治力度,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交通设施设置合理,清晰醒目,运转正常。

牵头单位:市交警二大队国道中队

责任单位:马寨公安分局交巡防大队、行政执法中队、交管站、城管办、市政环保局、镇巡防队

(七)市场规范管理方面

合理做好辖区市场规划建设,扎实做好标准化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提升改造,保持集贸市场综合治理常态化。清理取缔非法市场。使各类市场不再成为交通拥堵、乱停乱放、垃圾成堆、噪音扰民的问题源头,而成为方便群众、繁荣经济、助推发展的生力军。

牵头单位:镇市场整治指挥部

责任单位:纪委、计生办、三资代理中心、马寨村、杨寨村

四、整治方法

    (一)提升改造

根据排查结果,该废弃的废弃,确需通行的规划路、保通路和临时路,立即组织进行硬化、修补、改造。

    (二)绿化美化

    对于道路两侧、废弃的道路、黄土裸露的地面、待建的工地、土石方场,立即组织进行绿化或碎木屑、绿草苫布覆盖;对废弃物堆、物料堆、散货堆场要进行绿草苫布覆盖。

    (三)区域硬化

    对于不适合绿化、覆盖的区域,道路两侧企事业单位、商店门店门前以及进出道路等区域进行硬化。

    (四)设置围挡

    对于道路两侧建筑工地和短时期内不能硬化、绿化、覆盖的区域、路段,按照统一的标准设置围挡。

    (五)清扫保洁

    即日起,城管办、市政所、交管站和各村(社区)要迅速增派调集环卫清扫、喷淋车辆、装备和保洁人员(1个村民组不少于2名,或按居住人口的1%配备),重点对整治区域内的道路、防护栏、隔离栏、灯箱、围挡等进行日常清扫、擦拭、保洁,对锈蚀、破损的各类市政设施要及时修复翻新。

五、整治阶段时间安排

综合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8年11月6日—10日)

以13个村为单位,以路长制考核道路为重点,对辖区环境进行排查,排查内容包括:尘土飞扬的泥土路、拆迁后的残垣断壁、长期堆放的非正规垃圾堆、随意搭建的临时建筑和违章建筑、杂草丛生的待建工地、污水横流的黑臭水体、破破烂烂的“僵尸围挡”、杂乱无序的集贸市场、违规停放地、经常拥堵的交通地段等。全面调查摸排,分别建立综合整治工作台账,于11月10日前报送城管办建立台账。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1月6日—11月30日)

    按照“属地管理”和业务归口的原则,各相关责任单位形成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倒排工期,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逐一整改,并及时更新台账,每周进行一次小结,每周三下午将一周工作情况和更新的台账报城管办,并向主要领导报送总体工作进展情况。问题整改前后都要拍摄图片资料进行存档。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8年11月26日—12月15日)

2018年11月26日—28日,13个行政村的集中整治工作进行自查自验,并将验收报告及有关台账资料于11月28日前报城管办。11月29日—30日,镇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12月1日—5日,区政府考核验收。12月6日—15日市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核验收。

(四)长效管理阶段(2018年12月16日后)

辖区13个行政村、各部门要对整治区域进行常态化巡查和查处,继续按照“发现问题、问题交办、整改回复、结案评价”的工作程序处理“脏、乱、差”问题,并及时更新工作台账,落实有关工作制度。实现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洁、道路平整、秩序规范,达到无破损道路、无积存垃圾、无扬尘污染、无污水横流、无黄土裸露、无破损围挡、无违规停车场,生产生活物品堆放规范等目标。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马寨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指导推进。各行政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强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发动全民参与

     按照《马寨镇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城清洁”行动的通知》要求,各村要认真组织大规模的“全城清洁”行动,每次组织人员不低于100人,每周至少进行2次以整治辖区环境为主要内容的“全城清洁”义务劳动,确保行动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解决实际问题。

(三)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群、广播、宣传画册及小手拉大手等多种形式进行大力宣传,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广泛参与,努力营造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人人动手、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督查督导

将我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马寨镇城乡管理考评精细化管理考核体系,单独立项,统一考核,统一排名。并建立日督查、周例会、周通报、周排名、周约谈制度。对于发现的问题,镇督查室及时下发整改通知,限期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挂牌督办,直至问题解决。

(五)严格考核奖惩

镇政府组织督查组,对各村环境整治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并实行黑红旗评比竞争机制,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颁发流动红旗,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或弄虚作假的颁发黑旗,通报批评。由马寨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责任人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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