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马寨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已于2010年3月取得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意见(豫环审[2010]42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实施五年以上的产业园区,应组织开展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现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 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郑州马寨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09-2020)
规划概要:马寨产业集聚区位于郑州市城区西南部,北至郑峪公路、南至郑少高速、东至绕城公路、西至镇行政边界,规划面积10.1平方公里,主导产业为食品加工和装备制造业,规划空间结构为“一廊、两轴、三园”,以同兴路、光明路为东西向发展轴、康佳路为南北向发展轴,沿孔河生态走廊,规划建设食品加工、装备制造、中小企业和现代服务产业园。
(二)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在全面分析马寨产业集聚区近年来的开发历程、环境保护工作和环境质量的演变情况基础上,全面回顾产业集聚区建设历程、产业发展现状、资源环境可承载能力及其环境影响程度,掌握原规划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执行情况,重点识别目前存在的资源环境问题和制约因素,针对性地提出规划期内后续发展的环境保护减缓对策和措施建议。以“三线一清单”为手段,在园区实施“空间、总量、准入”环评结论清单式管理,探索推进产业集聚区项目环评审批改革。
(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公众对集聚区所在地及周边地区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 公众对目前区域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
3、 公众对区域建设的支持与意见;
4、 公众对集聚区结构、布局的建议;
5、 其他建议
(四) 委托单位
委托单位:马寨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耿工 联系方式:0371-67860763
(五) 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工 联系方式:17719895933
邮 箱:309180043@qq.com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众可采取本公示指定的方式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向委托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对本规划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建议向规划编制单位和相关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