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我区“菜篮子”工程建设,提高我区蔬菜供给保障能力,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郑政〔2017〕33号),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围绕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以满足市民日益提升的多元化、高品质消费需求为导向,以完善市场流通体系、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调控保障体系三大体系为保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菜篮子”产品调控储备,保障市场供应充足、质量安全可靠、市场风险可控的“菜篮子”工程发展目标。
二、主要目标
2020年每个行政社区平均建设2个以上“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基本满足15分钟便民生活需求;2020年实现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年度总体合格率不低于95%。
三、主要任务
(一)市场流通能力建设,促进产销衔接
1.加快构建“菜篮子”产品现代流通体系。构建以综合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龙头、区域性批发市场为支撑、零售网络为节点、物流配送为辅助的“菜篮子”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现代化的大型综合性“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发挥“菜篮子”产品的集散中转和供应保障作用。逐步提升改造或新建农贸市场,不断满足市民生活需求。加大农产品零售市场的改造力度,鼓励支持“农改超”;优化配置标准化菜市场、超市和社区菜店等零售终端网络。支持发展农产品第三方物流,鼓励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加快建设配送系统。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区农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强化产销衔接功能。积极发展“农社对接”、“农校对接”、“农超对接”、“农商对接”、“企业联销”等新型农产品流通业态,促进“菜园子”和“菜篮子”的有效对接。支持“菜篮子”基地向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直供自产产品。支持农民合作社、农业生产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等“菜篮子”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社区便利店、平价商店等多种形式的“农社对接”网点。每个行政社区平均建设2个以上“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基本满足15分钟便民生活需求。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区农工委
3.大力发展“菜篮子”产品电子商务。鼓励电商与生产者对接,拓宽“菜篮子”产品销售渠道,促进“菜篮子”产品生产向产业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对“菜篮子”产品电子商务涉及的网络平台建设、分拣、包装、仓储、冷链运输、配送等设施设备购建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落实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各街道要对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党政一把手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在规划制订、力量配备、条件保障、工作经费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使农产品农药残留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牵头单位:区农工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切实落实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节监管责任。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稳步推进标准化生产,对现有的樱桃、葡萄生产基地推行标准化生产,指导其规范生产,建立生产记录;完善并落实农业投入品监管、产地环境管理、种植养殖过程控制、包装标识、食用动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等制度规范。
牵头单位:区农工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切实履行好产品流通环节监管职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即食用农产品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市场主体后的贮存、运输、销售等过程的监管。开展质量安全检测,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建立调控保障体系,强化风险应对能力
1.完善“菜篮子”产品调控储备制度。配合市级商务部门加强对本辖区生活必需品市场动态监测,做好对市场的巡查,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向上级商务部门进行报告。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责任单位:区农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建设生产流通信息服务平台。在整合农业、商务、物价等部门现有信息资源的基础上,构建覆盖全区的“菜篮子”工程综合信息平台,建立“菜篮子”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完善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建立数据分析预警机制。及时发布“菜篮子”主要产品的供求情况、价格走势等市场信息和流通服务信息;在信息平台上,开辟鲜活“菜篮子”产品促销专区,推介名、特、优、新品牌产品。到2020年建成完善的郑州市“菜篮子”产品全产业链信息服务平台。
牵头单位:区农工委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我区“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保障市场供给和“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决定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和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的二七区“菜篮子”工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工委,负责组织协调解决“菜篮子”工程建设的重大问题,检查督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菜篮子”工程建设情况。建立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会商解决“菜篮子”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
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建立考核机制。制定《二七区“菜篮子”工程建设考核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把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的情况列入绩效考核。
(三)加强信息调度。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安排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及时沟通,对重大问题随时上报。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
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附件:二七区“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019年2月1日
主办单位:区农工委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