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场站管理规定》、《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及郑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通知(2017年9月17日)精神,现对2015年以来3年未通过审验货运车辆和超过180天的无营运车辆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业户许可证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车辆及业户明细表
郑州市二七区公路运输管理所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