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77952617/2023-00003
  • 二七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 二七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登记
  • 2023-02-15
  • 2023-02-15
郑州市二七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关于开展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登记工作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双减”工作部署要求,积极落实《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指南(试行)》《郑州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即日起,按照“先证后照”、“一点一证”原则,二七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登记工作全面启动(后附审核登记办事指南),原开办机构重新审核登记与新开设机构同步进行审核准入。

原开办机构办理重新审核登记过渡期为2个月(过渡期内不得招收新生和老生续费),2023年4月10日前重新审核登记完毕,原办学许可证收回作废,逾期未进行重新审核登记的机构不得从事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不再审核同意新的面向3-6岁学龄前儿童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

 


二七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3年2月10日




二七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登记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二七区设立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申请

二、设立依据

1.《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指南(试行)》(豫文旅科教〔2022〕5号);

2.《郑州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实施方案(试行)》(郑文广旅〔2022〕106号)。

三、实施机关

二七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四、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方式

1、办理地点:二七区文化旅游体育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办事窗口(二七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2、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3、联系方式:68839891

五、申请条件

1.申请人:

(1)举办者是社会组织的,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信用状况良好;

(2)举办者是自然人的,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2.名称

名称一般须表述为“郑州市二七区XX培训机构(中心)”或“郑州市二七区XX培训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必须体现行政区域(二七区)和培训门类(如舞蹈、美术等)。名称中原则上不得使用“教育”“学校”字样。

3.注册资金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具有与其办学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投入,注册资金应不少于15万元人民币。

4.场所要求

(1)应有与培训类别和规模相适应的稳定、独立使用的固定场所(含办公用房、教学培训用房和其他必备场地)、设施,应符合住建、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国家相关规定标准,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等,依法通过房屋安全鉴定、消防行政许可(备案),并取得相关书面证明材料。不得选用工业厂房、居民住宅、地下室、半地下室、仓库、车库、夹层、违章建筑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不得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进行搭建、分割。

(2)教学场所楼层不得高于5层,培训对象含有14周岁以下学生的教学场所楼层不得高于3层。教学用房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办学场所建筑面积的2/3,且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其中,舞蹈类、戏剧类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

(3)培训机构应建立“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安全防范体系,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

5.从业人员

(1)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含教研人员)。

(2)教学教研人员应具备与教学内容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与教学内容相对应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与教学内容相对应的文化艺术类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或具备与所教专业相符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专职教学、教研人员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

(3)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并根据办学规模增大而增加;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和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4)财务管理人员应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会计出纳不得兼任。

6.章程和规章制度

培训机构应当依法制定章程,制定并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安全(消防、疫情、防汛等)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资产和财务管理制度、收费和退费管理制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教师培训和考核制度、课程备案和公示制度等规章制度。

六、办理流程

1.名称预核准

向二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名称预审核。

2.设立申请

名称预审核后,向二七区文化旅游体育局申请设立培训机构(提交材料及所需表格详见附件)。

3.审核同意

(1)受理。申报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报人。

(2)审核。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审核和办学现场审。

(3)同意。经材料审查和实地检查,符合条件同意设立的,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同意,发放办学审核同意书。

4.办理登记

取得“办学审核同意书”后,至二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依规办理营业执照。

5.资金监管及平台录入

完成法人登记后10个工作日内,持《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审核同意书》和营业执照到托管银行签订委托监管协议,开设银行监管专用账户,办理资金监督手续;并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注册账号,录入培训机构相关信息,纳入平台监管。

6.备案办结

完成资金监管和平台录入后,向二七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提交营业执照和委托监管协议复印件申请备案办结。


主办单位:二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政通路85号 邮编:4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