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食品安全评价工作落实见效,保障学校师生饮食安全,全力守住校园食品安全底线,二七区市场监管局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校园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郑政食安办〔2022〕25号)文件要求,由二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七区教育局和二区卫健委组成的二七区高校、中小学(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评价组开展了现场评价验收, 经对标验收,郑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郑州市第一〇二高级中学、郑州市二七区实验中学等45个食堂验收结果为“达标”,现予以公示。
具体名单附后: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