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1125/2025-00015
  • 二七区财政局
  • 巡察整改
  • 2025-05-28
  • 2025-05-28
中共二七区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22日至12月13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招投标领域进行了巡察。2024年12月6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向二七区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经4个月集中整改和《郑州市委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反馈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落实政府采购政治责任仍有偏差。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重要论述精神不够到位。

具体事例1:2020年至2021年召开的48次党组会议均未对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进行学习研究。

整改情况:将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相关学习作为长期任务,持续跟进政策法规的更新变化,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定期组织学习成果检测和交流活动,检验党组成员对改革知识的掌握程度,确保学习效果得到有效巩固。

2、政府采购的工程项目,未在党组会议上进行研究安排。

具体事例2:2020年至2021年10月,财政局监管的72个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工程项目,在负责审批和监管过程中,均未在党组会议上进行研究安排。

整改情况:每次党组会议结束后,由党组书记指定专人对会议记录进行初审,重点检查记录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规范后的会议记录使采购、评审项目的决策过程更加透明,便于全体干部职工监督。同时,充分的决策依据阐述为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反馈问题:践行法律法规政治执行力不足,监管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有缺失。

1、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工作执行标准相对滞后。

具体事例3:2011年制订的《二七区政府采购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至今未随着政府采购改革的深入适时修订。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5年3月31日制定《二七区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并全区发布。二是于4月27日组织全区采购单位培训本办法,宣传政府采购政策,提升业务人员能力。三是以实地走访的形式对采购人政府采购档案整理、保管进行抽查,未发现问题。

2、财政局未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工作要求,开展招标合同备案及公告监管工作。

具体事例4:Y008华美石材路大修工程(二七政采公开﹣2020-16)存在备案及公告超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开展合同备案及公告监督检查,对合同公告延期的单位责令整改,并进行通报。二是逐个采购项目实施“一项目一预审”,对政府采购流程进行充分沟通,督促业务人员在干中学、学中用。三是以实地走访的形式对采购人政府采购档案整理、保管进行抽查,未发现问题。

具体事例5:郑州市"一环十横十纵"建设道路综合改造工程(二七政采公开-2020-185)存在备案及公告超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开展合同备案及公告监督检查,对合同公告延期的单位责令整改,并进行通报。二是逐个采购项目实施“一项目一预审”,对政府采购流程进行充分沟通,督促业务人员在干中学、学中用。三是对采购单位合同备案及公告跟踪督导,提醒各单位及时进行公告。

具体事例6:二七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工程(二七政采公开﹣2020-7)存在备案及公告超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开展合同备案及公告监督检查,对合同公告延期的单位责令整改,并进行通报。二是逐个采购项目实施“一项目一预审”,对政府采购流程进行充分沟通,督促业务人员在干中学、学中用。三是对采购单位合同备案及公告跟踪督导,提醒各单位及时进行公告。

具体事例7:2021年区管道路养护工程(二七政采公开﹣2021-30)存在备案及公告超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开展合同备案及公告监督检查,对合同公告延期的单位责令整改,并进行通报。二是逐个采购项目实施“一项目一预审”,对政府采购流程进行充分沟通,督促业务人员在干中学、学中用。三是对采购单位合同备案及公告跟踪督导,提醒各单位及时进行公告。

具体事例8:祥云路、杏梁路、南云路等5个游园项目(二七政采公开﹣2020-9)存在备案及公告超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开展合同备案及公告监督检查,对合同公告延期的单位责令整改,并进行通报。二是逐个采购项目实施“一项目一预审”,对政府采购流程进行充分沟通,督促业务人员在干中学、学中用。三是对采购单位合同备案及公告跟踪督导,提醒各单位及时进行公告。

具体事例9:河南省南水北调防洪影响处理工程二七段1标段新增桥梁变更工程项目(二七政采公开﹣2020-4)存在备案及公告超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开展合同备案及公告监督检查,对合同公告延期的单位责令整改,并进行通报。二是逐个采购项目实施“一项目一预审”,对政府采购流程进行充分沟通,督促业务人员在干中学、学中用。三是对采购单位合同备案及公告跟踪督导,提醒各单位及时进行公告。

3、招标档案资料把关不严,存在随意涂改问题。

具体事例10:福华街办事处油漆厂东院整治提升项目(二次)(二七政采﹣2020-54),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申请登记表(工程)》中,项目资金来源、招标联系人有涂改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5年3月31日制定《二七区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并全区发布。二是于4月27日组织全区采购单位培训本办法,宣传政府采购政策,提升业务人员能力。三是以实地走访的形式对采购人政府采购档案整理、保管进行抽查,未发现问题。

4、对招标文件签署监管不到位。

具体事例11:德化街办事处南下街37号院整治提升工程项目(二七政采公开-2020-123)中项目负责人及业务负责人均未在《招标项目代理机构自查表》上签字确认。

整改情况:一是已开展合同备案及公告监督检查,对合同公告延期的单位责令整改,并进行通报。二是逐个采购项目实施“一项目一预审”,对政府采购流程进行充分沟通,督促业务人员在干中学、学中用。三是对采购单位合同备案及公告跟踪督导,提醒各单位及时进行公告。四是培训中要求采购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签署合同。

具体事例12:南下街37号院整治提升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确认书》缺少招标单位公章以及法人签字。

整改情况:一是已开展合同备案及公告监督检查,对合同公告延期的单位责令整改,并进行通报。二是逐个采购项目实施“一项目一预审”,对政府采购流程进行充分沟通,督促业务人员在干中学、学中用。三是对采购单位合同备案及公告跟踪督导,提醒各单位及时进行公告。四是培训中要求采购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签署合同。

5、施工合同及其他重要文件签订不规范。

具体事例13:樱桃沟管委会文创艺术淘宝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不完整,项目监理负责人、工程内容及规模、签订时间和地点均空白。

整改情况:一是已开展合同备案及公告监督检查,对合同公告延期的单位责令整改,并进行通报。二是逐个采购项目实施“一项目一预审”,对政府采购流程进行充分沟通,督促业务人员在干中学、学中用。三是对采购单位合同备案及公告跟踪督导,提醒各单位及时进行公告。四是培训中要求采购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签署合同。

具体事例14:樱桃沟管委会CO15竹赵线和YO13奶黄线中修工程二标段(二七政采公开﹣2020-5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缺少发包人和承包人公章、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整改情况:一是已开展合同备案及公告监督检查,对合同公告延期的单位责令整改,并进行通报。二是逐个采购项目实施“一项目一预审”,对政府采购流程进行充分沟通,督促业务人员在干中学、学中用。三是对采购单位合同备案及公告跟踪督导,提醒各单位及时进行公告。四是培训中要求采购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签署合同。

具体事例15:“三馆三中心”装修项目(二七政采公开﹣2020-38)《招标代理机构协议书》中甲乙双方没有签订时间,《采购人廉洁自律承诺书》缺少主管领导、项目负责人、项目经办人签字盖章。

整改情况:一是已开展合同备案及公告监督检查,对合同公告延期的单位责令整改,并进行通报。二是逐个采购项目实施“一项目一预审”,对政府采购流程进行充分沟通,督促业务人员在干中学、学中用。三是对采购单位合同备案及公告跟踪督导,提醒各单位及时进行公告。四是培训中要求采购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签署合同。

6、竣工验收资料不完善。

具体事例16:林业和园林局的苗木移植项目(二七政采公开﹣2020-155)中的《竣工验收证书》上设计单位未签字盖章。

整改情况:一是已开展合同备案及公告监督检查,对合同公告延期的单位责令整改,并进行通报。二是逐个采购项目实施“一项目一预审”,对政府采购流程进行充分沟通,督促业务人员在干中学、学中用。三是对采购单位合同备案及公告跟踪督导,提醒各单位及时进行公告。四是培训中要求采购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签署合同。

(三)反馈问题: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落实一岗双责不深入。

1、存在招标人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情况。

具体事例17:2020年5月28日开标的二七区大型垃圾转运中心和分拣中心项目四周边护坡工程项目,招标人代替区政府采购办对项目开标进行监督。该项目的招标人及监督部门代表签字人员均为二七区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

整改情况:一是已开展合同备案及公告监督检查,对合同公告延期的单位责令整改,并进行通报。二是逐个采购项目实施“一项目一预审”,对政府采购流程进行充分沟通,督促业务人员在干中学、学中用。三是对采购单位合同备案及公告跟踪督导,提醒各单位及时进行公告。四是培训中要求采购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签署合同。

2、经办采购的人员与竣工验收人员为同一人。

具体事例18:二七区大型垃圾转运中心和分层中心项目四周边护坡工程项目中。二七区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秦宏魁作为招标人代表、张红卫作为评标专家参与采购,但在《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建设单位意见栏中,仍由上述两名工作人员签署验收意见。

整改情况:一是已开展合同备案及公告监督检查,对合同公告延期的单位责令整改,并进行通报。二是于4月27日组织全区采购单位培训本办法,宣传政府采购政策,提升业务人员能力。三是对采购单位合同备案及公告跟踪督导,提醒各单位及时进行公告。四是培训中要求采购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签署合同。五是要求招标人代表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依法对本单位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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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二七区财政局党组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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