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95746147/2016-00012
  • 二七区长江路街道
  • 三严三实,民主生活会,请示
  • 2016-01-11
  • 2016-01-11
  • 请示
  • 长发〔2016〕1号
中共二七区长江路街道党工委关于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请示

中共二七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关于印发<全区县处级以下党员干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二七办〔2015〕37号)和《关于开好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二七组〔2015〕125号)文件精神,长江路街道积极准备,严格按照程序要求,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认真撰写修改了对照检查材料,经区委组织部审核通过,并扎实做好了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的各项工作,拟定于1月15日召开长江路街道“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现将有关情况请示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

(一)会议时间:

1月15日下午,时间半天

(二)会议地点:

长江路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区纪委、区委组织部领导

赵恒康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2、领导班子成员:

黄新宏  长江路街道党工委书记

周松杰  长江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娄  晖  长江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白思杰  长江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苏精适  长江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李  海  长江路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袁朝晖  长江路街道党工委委员

吴永辉  长江路街道党工委委员

法枝梅  长江路街道党工委委员、玫瑰花园社区第一书记

贾彩霞  长江路街道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郭海滨  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石  美  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二七万达第一书记

孙柳强  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冯致和  孙八砦改造指挥部副科级干部

二、会议内容

“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

三、会议议程

(一)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赵恒康对民主生活会召开提出要求;

(二)街道党工委书记黄新宏主持会议,首先代表班子和个人作对照检查,其他班子人员对其开展批评;

(三)班子成员依次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发言。每个班子成员发言后,其他班子人员对其开展批评; 

(四)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赵恒康同志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点评; 

(五)街道党工委书记黄新宏同志代表班子进行表态发言。

 

妥否,请批示。

 

                     中共二七区长江路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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