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二七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关于印发<全区县处级以下党员干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二七办〔2015〕37号)和《关于开好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二七组〔2015〕125号)文件精神,长江路街道积极准备,严格按照程序要求,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认真撰写修改了对照检查材料,经区委组织部审核通过,并扎实做好了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的各项工作,拟定于1月15日召开长江路街道“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现将有关情况请示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
(一)会议时间:
1月15日下午,时间半天
(二)会议地点:
长江路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区纪委、区委组织部领导
赵恒康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2、领导班子成员:
黄新宏 长江路街道党工委书记
周松杰 长江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娄 晖 长江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白思杰 长江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苏精适 长江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李 海 长江路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袁朝晖 长江路街道党工委委员
吴永辉 长江路街道党工委委员
法枝梅 长江路街道党工委委员、玫瑰花园社区第一书记
贾彩霞 长江路街道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郭海滨 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石 美 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二七万达第一书记
孙柳强 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冯致和 孙八砦改造指挥部副科级干部
二、会议内容
“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
三、会议议程
(一)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赵恒康对民主生活会召开提出要求;
(二)街道党工委书记黄新宏主持会议,首先代表班子和个人作对照检查,其他班子人员对其开展批评;
(三)班子成员依次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发言。每个班子成员发言后,其他班子人员对其开展批评;
(四)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赵恒康同志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点评;
(五)街道党工委书记黄新宏同志代表班子进行表态发言。
妥否,请批示。
中共二七区长江路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