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常监督检查。根据日常监督检查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政策要求,提高养老机构、公墓等日常抽查检查频次,实现各检查事项每年至少全覆盖监督检查一次。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意见书督促整改。(完成时限:全年)
(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省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对辖区养老机构抽查比例为5%;对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制造销售的殡葬设施用品的商店抽查比例为30%,按照每年制定的抽查计划,按抽查比例和范围要求予以抽取检查;同时提高与其他部门联合执法,针对投诉举报较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对象加大抽查比例。(完成时限:11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