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86213728/2022-00119
  • 二七区人民政府
  • 经济,发展,政策
  • 2022-07-20
  • 2022-07-20
  • 通知
  • 二七政办〔2022〕9号
  • 有效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二七区“稳经济、保主体、促发展” 惠企政策三十条的通知

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有序有力加快推动区域内各领域复工复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帮助企业满产达效,持续推进全区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务院和省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要求,结合实际,经区政府同意,特制定如下惠企政策。

一、保主体,助企满产达效

1.加大重点企业(项目)奖励兑现力度。鼓励企业满荷生产、挖潜增效,抓紧落实《二七区2022年冲刺首季开门红暨中小企业纾困帮扶若干政策》,投入800余万元财政资金,激励支持全区重点企业(项目)为全区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行业牵头委局

2.持续鼓励工业企业增产增效。对2022年二季度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且营业收入实现同比增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二季度产值完成5亿元以上的,产值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5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30万元;二季度产值完成1亿元(含)至5亿元的,产值每增加500万元,奖励2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20万元;二季度产值完成3000万元(含)至1亿元的,产值每增加200万元,奖励1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减轻工业企业用能负担,对2022年一季度产值正增长、二季度产值依然保持正增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其二季度用电费用给予20%补贴,单户企业最高补贴5万元。按照二季度产值增速贡献度进行补贴,前3名的最高补贴5万元、后2名的最高补贴2万元,其余最高补贴3万元(不足最高补贴标准以二季度所缴电费总额的20%计算)。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3.落实“专精特新”发展奖励政策。对新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按照上级政策及申报流程要求,帮助企业分别申报2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认定为“单项冠军”企业、“单项冠军”产品的,按照上级政策及申报流程要求,帮助企业分别申报5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奖励。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4.支持商贸业企业发展。纳入二七区限额以上统计库的企业:(1)批发业、零售业2022年二季度完成零售额1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超过30%(含),给予30万一次性奖励,同比增长15%(含)至30%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批发业、零售业2022年二季度完成零售额5000万至1亿元且同比增长达20%(含)的给予20万一次性奖励,同比增长15%(含)—20%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3)批发业、零售业2022年二季度完成零售额1000万至5000万元且同比增长超过15%(含)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4)住宿餐饮业2022年二季度完成零售额200万元且同比增长超过15%(含)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5.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2021年建筑业总产值20亿元(含)以上,2022年二季度建筑业总产值增速达到25%(含)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奖励20万元,增速达到15%(含)至25%的建筑业企业奖励10万元;2021年建筑业总产值10亿元(含)至20亿元,2022年二季度建筑业总产值增速达到25%(含)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奖励10万元,增速达到15%(含)至25%的建筑业企业奖励5万元。2021年建筑业总产值1亿元(含)至10亿元,2022年二季度建筑业总产值增速达到25%(含)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奖励6万元,增速达到15%(含)至25%的建筑业企业奖励3万元。

责任单位:区建设和交通局

6.鼓励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增收。对全区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二季度(1—5月)营业收入达到6000万元(含)以上且增速在15%(含)以上的,奖励10万元;对1—5月份营业收入3000万元(含)以上且增速在15%以上的,奖励5万元。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7.完善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在已出台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民航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基础上,按照国家部署,及时将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2022年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顶格执行“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按照50%的幅度减征“六税两费”。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财政局

8.减轻企业(商户)经营成本。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承租区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自2022年起免收3个月房租、减半收取12个月房租;对存在转租情形的房屋,要将国有单位减免的租金全部落实到最终承租方;承租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在双方平等协商基础上减免或延期收取房租。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二、稳就业,做好企业用工服务

9.缓解企业用工难题。一是线上线下帮助企业缓解就业创业难题。线下依托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招聘会、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大型活动,走进企业、创业园区、孵化器等,现场为企业和群众宣传、解答创业贷款、见习补贴、技能培训等政策。线上依托门户网持续发布就业创业政策指南,组建群众办事微信群,如贷款申报群、开业补贴申请群等,方便企业及时高效的沟通交流,在线问答了解申报材料、流程与进展。二是成立帮扶企业就业工作专班。到企业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对接企业需求,列出适用政策清单,安排政策落实对接人,帮助企业用足用活各项政策。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10.完善稳岗返还政策。对未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其中2022年度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建议最高提高到90%。落实国家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将缓缴险种范围扩展至养老保险。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3个月,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延迟缴费期间,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11.落实创业就业服务补助。对依法设立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职业中介机构免费介绍求职者就业的,按照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职业介绍补贴)。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12.支持职工技能提升培训。鼓励企业加强与院校合作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按照中级工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三、扩投资,增强发展后劲

13.围绕保民生、补短板、强弱项提升政府投资效能。加快129个政府投资项目建设,集中力量推动一批重要民生实事和重点项目落地。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各项目业主单位

14.加大力度推动城市更新改造。加快65个老旧小区建设进度;抓住机遇,全面推进安置房建设和货币化安置,尽快实质性开工一批项目;加大重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支持力度,实现人居环境改善,促进老城保护复兴。

责任单位:区房屋管理服务中心、区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心、区国资公司

15.完善重点项目推进机制。实行“集中审批、闭环管理、全程服务、特殊办理”服务模式。围绕“双过半”目标,积极做好政策保障和调度,抢抓施工时间,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完成投资增长8%的季度目标,为“全年红”打下坚实基础。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16.强化“三个一批”引领。及早启动,高质量谋划好全省第五期“三个一批”活动,做实做细各项筹备工作。突出抓好前四期“三个一批”项目,紧盯履约率、开工率、投产率、达效率等指标和控规批复、土地供应、建设环境等关键环节,实行要素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调度周例会制度,抓紧抓实项目进度。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17.强化项目谋划储备。聚焦创新驱动能力提升、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重大基础设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生态环保、民生和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突出前瞻性、创新性、引领性,加强谋划工作深度,提升项目成熟度,谋划储备一批事关全局、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强化重大项目“储备库、拟开工库、在建库、竣工库”四库建设工作,推动项目建设形成压茬推进、滚动实施的良好态势。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18.支持工业投资扩大规模。对在固定资产投资库的制造业投资项目,2022年第二季度投资达到1亿元以上的奖励10万元,投资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奖励5万元。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19.支持重点项目加大投资。鼓励企业尽早形成实物工程量。对2022年第二季度形成2亿元(含)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给予企业最高10万元奖励,形成1亿元至2亿元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给予企业最高5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20.推动重点项目早开工、快建设,对固定资产投资形成有力支撑。对2022年第二季度新开工并入库实现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重点项目企业最高奖励5万元。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四、促消费,稳定和激活市场

21.激发市场新动力。加大惠民力度,开展串联式、跨行业,赠送大礼包促消费活动。对惠民利民力度大、刺激区域消费贡献突出的商业市场主体予以鼓励。发放大礼包消费券,重点鼓励商业零售、餐饮、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消费,全面惠及全区各消费领域,形成全产业促消费链条。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各产业主管部门

22.发展线上新经济。积极发展电商、直播等线上消费,培育壮大智能零售、“互联网+医疗健康”、在线教育、智能体育等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新型消费模式,打造“无接触”新服务。推行“无接触购物”直送直播模式,打造生活服务“防疫站”,实现社区“无接触购物”全覆盖。鼓励商场实施“无接触”改造。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23.拓展消费需求供给。推动传统商贸企业转型升级,支持餐饮、品牌连锁便利店、老字号创新经营模式,打造体验式、沉浸式消费场景,提升服务质量,促进绿色发展,对业态模式创新、经营成效突出的小微商贸企业给予一定资金奖励。落实国家、省、市各项促消费政策,围绕汽车、家电、成品油、零售、餐饮、线上消费等板块,开展系列刺激消费活动,做好上级各类电子消费券及家电消费券发放。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分时段、分区域制定弹性管制措施,促进商圈繁荣。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24.鼓励文旅消费。落实国家、省、市应对疫情支持文旅企业纾困解难促进旅游消费政策措施,科学有序开放各类公共文化场馆以及非密闭性文化娱乐场所。

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五、优环境,提升发展效能

25.优化审批监管。推动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加强行政提示、行政指导和行政告诫,原则上不予行政处罚。对信用状况好的小微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降低监管抽查比例和频率。简化零售、餐饮企业装修等事项审批程序,按照市定工作标准对户外促销活动规范管理。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建设和交通局

26.提高审批效率,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做好审批改备案事项、告知承诺事项、优化审批服务事项的提速提质办理。对因抗击疫情需要、保障防控疫情的重大项目,提供全程代办服务。

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各审批单位

27.节约企业办事成本,简化办事流程。对因物流速度、人员隔离等原因导致企业无法及时提交材料的,在企业线上提交相关资料的情况下优先容缺受理;对受疫情影响无法现场勘查的,符合条件的到期换证业务等仍给予办理并延长相关证件有效使用期限。

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各审批单位

28.深化对接服务。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帮助企业落实防控措施,纾困解难,平稳开工复工。利用各类平台对企业开工复工及生产过程中的问题进行集中答疑和交办。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直各单位

29.保障人流物流畅通。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政策,实行常态化防控,落实货运物流保通保畅机制,做好货运司乘人员核酸检测服务,分类精准实施通行管控。

责任单位:区建设和交通局

30.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企业进行金融扶持。主动摸排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重的运输物流企业融资诉求,及时组织金融机构对接,加快审批放款速度。组织辖区金融机构和省市重点项目、产业项目召开银企对接会;对辖区项目单位,实施企业择优纳入“信易贷”重点企业白名单,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积极组织辖区有融资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做好线上常态化银企对接活动,逐步解决辖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小额融资需求。

责任单位: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区发改委

本政策支持范围: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和经营,注册地、纳税地(纳统地)在二七辖区,且企业证照齐全,依法、守法诚信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个体户、中小微企业、规上企业、重点项目等。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中央、省、市出台相关支持的政策,二七区遵照执行;同一企业(项目)同时获得各级奖励或资金扶持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主办单位:二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政通路85号 邮编:4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