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意义和依据
为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地质环境破坏,加快治理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按照《国土资源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6〕63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编制市、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规划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函)〔2017〕100号)等文件精神,二七区人民政府组织领导、二七区国土资源局具体实施编制了《郑州市二七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2017~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是二七区阶段性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和依据。
二、《规划》基准年、期限和适用范围
《规划》基准期为2017年9月,规划期限为2017~2025年,其中近期2017年10月~2020年12月,远期2021年1月~2025年12月。《规划》适用范围为郑州市二七区所辖行政区域。
三、《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编制经过大量的实地踏勘和数据采集测算,对二七区矿山地质环境现状与发展趋势进行了分析,明确了编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提出了预防保护措施,划分了治理责任主体,总体部署了恢复治理工程,分析了实施的效果与效益。《规划》包括1份文本、10个附表和2张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