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二七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2017~202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8年11月12日
郑州市二七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2017~2025年)
二七区地处郑州市城区西南部,地理坐标:北纬34°36′~34°46′;东经113°30′~113°41′。辖区总面积156.20平方公里,其中城区面积36.25平方公里。
二七区位于京广、陇海两条铁路大动脉的交汇处,为我国重要的铁路交通枢纽,素有中国铁路“心脏”之称,并且毗邻我国重要公路交通网310国道、107国道、京珠高速公路、连霍高速公路。区内有郑密公路、郑少高速、西南绕城高速穿境而过。东南距郑州新郑国际机场20公里,交通极为便利。
全区辖16个街道办事处,1个镇,1个管委会,115个城市社区,51个行政村。
二七区矿产资源丰富,集中分布于辖区西南部,以煤炭、石灰岩、粘土为主。区内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有:矿山地质灾害(主要有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土地资源破坏、地下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等。
为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地质环境破坏,加快治理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努力形成“不欠新帐、快还老账”的新局面。主要依据《国土资源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6〕63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编制市、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规划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函)〔2017〕100号)以及环保督查要求,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编制了《郑州市二七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2017~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是2017~2025年郑州市二七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指导性文件。
《规划》的时间安排:基准期为2017年9月,规划期为2017~2025年,其中近期2017年10月~2020年12月,远期2021年1月~2025年12月。
一、矿山地质环境现状与发展趋势
(一)矿山地质环境现状
1、发证矿山地质环境现状
截至2017年9月,二七区共有采矿权7个。其中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发证矿山6个,郑州市二七区国土资源局发证矿山1个。按开采状态划分:生产矿山1个,停产矿山3个,关闭矿山3个。按矿种划分:煤矿6个,灰岩矿1个(附表一)。
截至2017年9月,二七区发证矿山因采矿活动累计破坏土地面积122.6524公顷,其中耕地面积9.8848公顷、林地面积67.7447公顷、建设用地面积31.6772公顷、其他地类面积13.3457公顷,矿山废水与废液年排放总量828.185万立方米(附表二)。
根据实地调查与资料收集分析,截至2017年9月,二七区发证矿山已恢复治理土地面积88.8143公顷,其中耕地面积8.7548公顷、林地面积57.0682公顷、建设用地面积10.9333公顷、其他地类面积12.0580公顷(附表三)。
截至2017年9月,二七区发证矿山现状条件下破坏土地面积33.8381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1300公顷、林地面积10.6765公顷、建设用地面积20.7439公顷、其他地类面积1.2877公顷(附表四)。
2、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现状
二七区矿山开采历史悠久,截至规划基准期,经调查二七区历史遗留矿山11个。累计破坏土地面积19.8436公顷,其中耕地面积4.8383公顷、林地面积1.9875公顷、建设用地面积11.1418公顷、其他地类面积1.8742公顷,尾矿及固体废弃物积存总量26100立方米(附表五)。
二七区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面不断着力开展财政项目申报工作,截至2017年9月,累计申请财政资金250万元。部署的回填平整、地裂缝填埋、植被恢复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建设方针,既改善了矿区的基础设施条件,又保护了自然资源,有利于改善矿区各方面的生态环境,增加地表植被,减少水土流失、美化环境、降低因采矿引起的自然环境恶化几率,促进被破坏土地生态环境的修复和改善,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环境效益。
根据实地调查与资料收集分析,截至2017年9月,二七区历史遗留矿山已恢复治理4个。累计恢复治理土地面积6.3249公顷,其中林地面积0.5647公顷、建设用地面积5.6003公顷、其他地类面积0.1599公顷(附表六)。
截至2017年9月,二七区历史遗留矿山现状条件下破坏土地面积13.5169公顷,其中耕地面积4.8383公顷、林地面积1.4228公顷、建设用地面积5.5415公顷、其他地类面积1.7143公顷(附表七)。
(二)矿山地质环境发展趋势
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16年度退出关闭煤矿名单的通知》(郑政办文﹝2016﹞71号)及《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的公告》(豫国土资公告﹝2018﹞5号),郑州煤炭工业(集团)三李煤业有限公司、郑州神火李宅矿业有限公司、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晋荣煤业有限公司3家煤矿已关闭,现有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主要是工业广场对土地的压占破坏,规划期内不会新增破坏土地面积;依据《郑州市2018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煤矿名单公示》,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振兴二矿有限公司、郑州神火金源矿业有限公司2家煤矿在2018年底前化解产能关闭,现有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主要是工业广场对土地的压占破坏及采空引起的地面沉降、地裂缝,在矿山关闭前会新增采空区,规划期内会新增破坏土地面积;依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规模达不到规划准入要求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国土资规﹝2016﹞3号),郑州市杨垛白杨山石材有限公司的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不再延续,现有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主要是工业广场对土地的压占破坏及露采对地形地貌景观的破坏,规划期内不会新增破坏土地面积。
预计到2025年12月,全区新增破坏土地面积44.0184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5.2335公顷、林地面积19.2127公顷、建设用地面积3.4990公顷、其他地类面积6.0732公顷(附表八)。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大力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新机制,尽快形成二七区发证矿山和历史遗留矿山等“新老问题”统筹解决的恢复和综合治理新局面,充分发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在二七区矿业发展、生态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二七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统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统筹部署、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注重成效。节约资源和保护地质环境,努力实现国土资源惠民利民新成效。
(三)主要目标
二七区内不涉及“三区两线”矿山。到2020年,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不低于65%,到2025年不低于100%;对生产矿山实行边开采边治理,到2025年,发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100%。
(四)主要任务
加快历史遗留矿山与煤炭化解产能关闭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治理。至2020年,对历史遗留矿山因采矿形成的采坑采取回填、平整、复绿等工程措施;至2025年,对政策性关闭矿山遗留的工业广场采取拆除、清理、复绿等工程措施。
严格执行生产矿山边开采边治理制度。强化矿山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强生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管,采矿权人必须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时进行恢复治理。
三、源头与过程预防保护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最大限度地减少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地质环境破坏,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积极构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长效机制。
(一)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根据郑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规划期内二七区没有新设矿山。
(二)全面建设绿色矿山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16年度退出关闭煤矿名单的通知》(郑政办文﹝2016﹞7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河南省2018年拟关闭退出煤矿项目情况表的函》等文件,二七区没有矿山企业建设绿色矿山。
(三)实行边开采、边治理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号)要求,全面建立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明确矿山企业对矿山环境治理恢复的主体责任,并构建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缴存、使用新机制,强化矿产资源开采过程对地质环境的预防保护作用。区人民政府监督矿山企业应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切实做好生产矿山“边开采、边治理”工作。
按照“源头预防,过程保护,闭坑达标”的要求,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与监督,实现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并督促矿山企业认真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
(四)加强监测与监督管理
落实矿山企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责任,明确矿山企业建立矿区监测网并开展监测。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及时掌握最新的矿山地质环境动态变化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本辖区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监督管理,使本规划落到实处。对于不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矿产资源、盗采矿产资源和只开采不治理等破坏矿山地质环境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
四、治理责任主体划分
二七区历史遗留矿山与煤炭化解产能关闭矿山的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责任主体为二七区人民政府及各乡镇街道管委会;生产矿山的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责任主体为矿山企业。
五、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部署
根据本次调查统计得出的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及问题,二七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部署共计14个项目,治理面积91.3734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6.2795公顷、林地面积35.8955公顷、建设用地面积15.0693公顷、其他地类面积24.1291公顷。预计投入资金2569.5608万元,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责任分工划分,政府承担286.1615万元,矿山企业承担2283.3993万元。
(一)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
二七区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共计部署7个,时间安排为2017年10月~2020年12月。主要通过对废石清理、采坑回填、平整覆土等措施恢复地貌景观及土地资源,逐步改善项目治理区矿山地质环境,使矿山生态环境得以恢复。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按规划实施后,将恢复治理面积共计202.7535亩,其中林地7.2270亩,其他地类195.5265亩。预计投入资金213.5940万元(附表九)。
按照《规划》实施要求,到2020年12月,历史遗留矿山工程项目完成治理率达100%。
(二)发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
二七区发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共计部署7个,时间安排为2017年10月~2025年12月。按照备案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主要采取随沉随填、填后夯实、采后修复等综合防治措施加以治理,以恢复土地原有功能,使矿山生态环境得以恢复。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按规划实施后,将恢复治理面积共计1167.8475亩,其中耕地244.1925亩、林地531.2055亩、建设用地226.0395亩、其他地类166.4100亩。预计投入资金2355.9668万元(附表十)。
按照《规划》实施要求,到2025年12月,发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到100%。
六、投融资政策与办法
(一)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根据二七区实际情况,结合相关规划,编制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治理的具体方案,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相应资金,确保财政资金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中的使用。
(二)整合政策性资金投入
统筹安排地质灾害治理、土地整治、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等工程资金,完善配套政策,明确整合后的管理体制,以便资金的管理及运作。
(三)吸收社会资金投入
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大力探索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和第三方治理的综合治理新模式。提高社会资本投资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的积极性,推动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投资模式多元化。
(四)矿山企业资金投入
矿山企业应尽快使用保证金或基金,开展已产生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治理,企业应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实行“边生产、边治理”。对于具备治理条件的矿山,尽快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七、效果与效益分析
按照《规划》安排的工程项目进行实施,截止2025年12月,二七区预计恢复各类土地面积共计91.3734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6.2795公顷、林地面积35.8955公顷、建设用地面积15.0693公顷、其他地类面积24.1291公顷。《规划》的实施,将显著的改善二七区的矿山地质环境,消除矿山地质灾害及隐患,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
1.经济效益
经济效益体现在直接的和间接的两个方面。直接效益主要表现在因避免矿山地质灾害隐患而挽回的直接经济损失和恢复森林植被、土地复耕而产生的农、林经济收入;间接经济效益体现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改善并美化了自然景观,保护了矿山地质环境,消除了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再现绿水青山,体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提升二七区的整体对外形象。
2.社会效益
采矿活动不仅破坏了地形地貌景观,诱发地质灾害,还对居民的生存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引发了诸多社会矛盾。《规划》的实施,将改善二七区居民的生存条件、生活空间和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同时也将改善经济发展、经济投资的外部环境;矿山地质环境的良好恢复,将有力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及和谐社会的构建,使矿山成为真正的绿水青山,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治国理念,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新机制。
3.环境效益
环境就是效益,《规划》的实施,既可以有效保护和改善矿区及周边自然生态环境,又可在发展矿业生产的同时,避免或减少对生态环境产生新的破坏,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相协调。
此外,治理工程按计划实施,可以有效消除崩塌、滑坡、地面塌陷与地裂缝等矿山地质灾害;煤矸石与矿坑水的综合利用,可以避免环境的二次污染;复垦绿化工业广场,可改善矿区生态环境,促进和保持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有力促进二七区自然地质环境的改善,为人民生产生活提供良好的空间,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环境效益显著。
附件1:郑州市二七区发证矿山基本情况统计表
附件2:郑州市二七区发证矿山破坏地质环境统计表
附件3:郑州市二七区发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面积统计
表
附件4:郑州市二七区发证矿山破坏地质环境现状统计表 附件5:郑州市二七区历史遗留矿山破坏地质环境统计表
附件6:郑州市二七区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面积
统计表
附件7:郑州市二七区历史遗留矿山破坏地质环境现状统计
表
附件8:规划期郑州市二七区新增破坏土地面积统计表
附件9:规划期内二七区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
程项目部署统计表
附件10:规划期内二七区发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
项目部署统计表
主办:区国土资源局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2日印发